春節之前我就和老公商議,親朋好友家的孩子,不管是誰的一律200元的紅包。事實上我們也是這麼做的。
初一那天,我們去老公的好朋友家拜年。他好朋友的父母給了兒子一個紅包,好朋友兩口子沒有給兒子紅包。在去的路上,我就囑咐老公見到他好朋友家的兒女把我們的新年紅包給他們。
老公非要堅持說,等他好朋友來我們家的時候再給紅包。
今天是初二,早上我們一家三口去看了我二姑一家。一進門,老公給了我二姑家的孫女一個紅包。因為是很少見到的小孩子,我們給了500塊錢的紅包。過來一會兒,二姑家的表弟反手給了兒子一個紅包。二姑夫又給了兒子一個紅包。
回到家,兒子開啟一看,表弟給的是500元的紅包;二姑父給的是200元的紅包。
中午,老公的好朋友全家來我們家玩兒。老公把提前準備好的取紅包給他們的兩個孩子,一人200。朋友的媳婦跑到我們書房裝了一個紅包,給了我們家兒子。
等他們走了之後,兒子開啟時500元。我和老公面面相覷,難道現在紅包的標準都已經是五百元啦?兩百元的紅包時代已經過去啦?
晚上我和老公算了一筆賬:我妹妹家兩個孩子;弟弟家兩個孩子;大姑姐家兩個孩子;二姑姐家兩個孩子;加上老公好朋友家兩個孩子;好哥們家兩個孩子;我二姑家的四個孫子孫女;……
一個孩子500元,之前需要8500元,加上給雙方父母的過節費,每家2000元,春節自己家的正常花銷,沒有20000是不行了。
明年真的要把壓歲錢的標準提上去了,感覺越來越變味了,就是為了讓孩子高興,現在突然變成了大人的一項負擔了。我以前從來沒考慮過這個問題,感覺一個孩子200,不多不少,他們可以買一些需要的文具,書籍或者玩具,可是現在不是這麼一回事了。
不知道有沒有和我的想法一樣的朋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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