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熬夜看綜藝《我們離婚了》。
彈幕有人說兩個人在一起男的感情淡得快,有人說是因為愛情不可能一直保持熱情,這是不是大部分男女生的不同看法呢?
想起以前男朋友也說過,不會一直熱情,會慢慢轉變成責任感。當時我反駁了,我舉例說有同學就是談了好幾年還是很甜蜜。但是後來,我離職回來跟這個男的一個城市生活以後,他果然迅速冷淡了,甚至連所謂的責任感也沒有。
我覺得即使有些愛情不會一直那麼濃烈熱情,會慢慢變得溫馨平淡、細水長流,但也決不是冷淡冷漠。
淡,可能是平淡,也可能是冷淡,這兩者的含義完全不同。
沒那麼愛就沒那麼愛,甚至不愛就不愛,沒必要為自己的三分鐘熱度或者喜新厭舊找藉口。
朝夕相處,卻以冷漠待人,什麼也不說,什麼也不做,正常人都快要被逼瘋,對方歇斯底里說出分手,也從不會開口道歉安慰挽回,徹底讓人絕望。
自己扮演著乾乾淨淨清清白白的無辜受害者,感情結束瀟灑痛快大方從容地離去,彷彿甩掉了一個大包袱。
原地剩下一個千瘡百孔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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