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眼之間,已過十年,回收過往,一地雞毛,我今年35歲,認識老婆是24歲,那是因為年輕,又對男女之事的渴望,認識老婆大概兩個月就偷食禁果,那是因為沒有壓力,父母年輕,幫襯很多,沒有做好一個家庭,一個為人父,為人夫的角色轉變,結果半年後奉子成婚了。
婚後父母給了首付和裝修的錢買了房子,房貸我自己還,2000年我一個月只有5000塊的工資,因為孩子就要出生老婆就在家待產,我外出打工,每個月還掉房貸還能有個不到4000塊,到孩子6歲上幼兒園,因為聚少離多,她提出離婚,說到離婚也就是分手,因為當時就是在一起生活,沒有領結婚證,我當時也是極力挽留,不想這個家就這樣破了,可是後來她以死相逼,我就同意了,我獨自一人繼續在外打工,今天太晚了,明天再更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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