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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花從有了離婚的念頭,就多次聽說誰誰誰離婚用了幾天、誰就起訴了一次、誰很快就辦妥了手續。她前思後想,終於下定決心離婚後,也以為很快就能離完婚,重新恢復單身生活呢。哪想到,這一折騰就是三年多,經歷的坎坎坷坷、各種磨難,中間幾次抑鬱,連自殺的念頭都有了。現在回過頭去看看,猶如經歷了一次重生!

未婚的劉花,從小就是十里八鄉的美人胚子,在公司裡,自然也是頂尖的存在。那時很多人圍著她轉,毫不例外她戀愛了。只是父母不同意,她生在貧苦人家,對父母也是百般孝順,不敢忤逆父母的意願,只好回家相親。

這時,她遇到了剛剛退伍的兵哥哥-陳二(事實如此,就事論事,並無抹黑之意),初見,兩人也算你情我願,便順理成章地結婚了。彩禮什麼的,都是按照當地的習俗辦,兩人一同在老家生活。陳二的工作在省城,婚假結束後,就返回工作了。

之後不久,劉花懷孕,便在家養胎、生孩子、養孩子,陳二依舊是每月返回,在家住幾天。一直到孩子三歲多的時候,兩個人感情還不錯,生活裡的些許摩擦,自然也少不了,但不至於影響夫妻感情。

在陳二及父母看來,唯一美中不足的是,孩子是個女孩,他家就陳二一個獨苗,一心想要個男孩。但說來也怪,劉花這兩年也一直沒在懷孕。劉花也知道,陳二父母看不上自己女兒,所幸她沒再去工作,一直帶著孩子。

事情發生突變,是一次陳二剛回到家,劉花在收拾行李箱準備洗衣服的時候,在裡面找到兩個避孕套,她頓感事態嚴重了,便直奔浴室質問陳二。陳二開始還撒謊說同事鬧著玩放進去的,後在劉花一直追問下,道出實情。

原來陳二父母見劉花一直沒再懷孕,便有意無意地讓陳二,再找人生個男孩,接回來養著。陳二剛好有個女同事,一直跟他眉來眼去的,陳二便略施手段,跟她有了婚外關係。二人多次在一起同居,但該女同事卻每次都堅持讓陳二戴套。

劉花聽此,氣氛難耐,對陳二又打又罵,自己也又哭又喊的,陳二忍耐不下,便一巴掌把劉花打倒在地。劉花像是一下被打醒了,起身帶著孩子回了孃家。陳二後在家人的勸說下,去接叫了一次,被劉花父母罵了一頓,悻悻而回。之後便回了工作處,沒再去接過劉花。

劉花考慮到女兒,只要陳二誠心認錯,並與該女斷絕關係,老老實實顧家,自己氣消了,也就算了,畢竟自己也不想孩子過單親生活。但她左等右等,沒見陳二來道歉接她和孩子。時間一長,她也心灰意冷。尤其是陳二那惡劣的態度,自己出軌了還一副你能怎麼我的模樣。

劉花便想到了離婚,直接向法院起訴了。她知道陳二不會同意,但法院也不能依著他。第一次判決不準離婚。一年多之後的第二次起訴,陳二仍不同意,但堅持要女兒的撫養權,甚至訴訟期間多次預謀私自將女兒帶走。

劉花視女兒比自己的命還重要,豈能放棄孩子撫養權?穩妥起見,劉花將女兒送到了外地親戚家,以防陳二搶走。法院後經過多次調解,陳二堅持要撫養權就同意離婚,否則不同意。他是拿準了劉花的命脈。

好在法院查明孩子一直跟著劉花生活,最後判決孩子由劉花撫養。但劉花也做出了讓步,自願放棄了撫養費。即使這樣,陳二依然提出了上訴,經過艱難的二審審理,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的判決。至此,劉花才算是得到了解脫。回頭想想,猶如經歷了一次百般磨難的蛻變!

劉花的律師,著重從這幾個方面為劉花蒐集了證據:1、兩人的聊天記錄;2、劉花所在村委會的證明;3、孩子就讀的幼兒園及班主任的證明;4、劉花父母的證言;5、陳二搶奪孩子時的報警記錄、派出所出警證;6、劉花交納學費的單據;7、劉花為孩子購買各種生活、學習用品及孩子生病帶孩子就醫的單據;8、劉花的畢業證、學位證及技能證書等。

這些證據,絕大多數都是為爭奪孩子撫養權而準備的。法院會從各個方面考量,由誰撫養孩子,更有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長,進而評定由誰撫養為宜!其實還有一點,陳二出軌的事,劉花沒能儲存到證據證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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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,丈夫一次比一次狠,這次更是骨裂三根
  • 今天是情人節也是我的生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