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是一年情人節,昨天公司的同事打電話,說她又被老公給打了。
大年初一,同事的老公,去大學同學家裡做客。
吃飯時喝了點酒,看著大學同學的兩個孩子歡快地玩耍。
她老公回到家,看著結婚幾年,還是沒有懷孕的同事,氣從心頭起,於是動手打了同事。
說起來,同事也是一個大美女,35歲了,還是水嫩水嫩的。
之前,同事有個談了5年的男友,同事為男友流過三次產。
估計是因為這個,身體出了問題。
後來,她男友出軌了,並且主動提出了分手,同事就這樣被拋棄了。
32歲那年,同事遇到了現在的老公,是他現在的老公主動追求她的。
認識以後,同事就告訴了他現在的老公,自己為前男友三次墮胎流產的事情。
他現在的老公,當時是個36歲的剩男。
估計是被家裡逼急了,她老公說,不介意她之前的事情。
於是,兩人很快就結婚了。
誰知,婚後,他老公就開始挑同事的各種毛病,並且經常提起同事和她前男友的事,還罵她很賤!
以至於,後來,她老公甚至開始動手打她了。
期間,同事提出過離婚,他老公卻不同意。
兩人就這樣耗著,互相折磨著,簡直不是人過的日子。
情人節,別人家夫妻恩恩愛愛;
同事夫妻兩人,各自回父母家。
哎!
難道墮過胎,不能生育的女人,就不配擁有幸福嗎?
大家評評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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