恰逢新春佳節,許多一年未見的親戚都會詢問我現在的狀況,也有不少希望我能考慮為了孩子和前妻復婚,剛好藉助這個時機分享一下我對“前任”這個問題的想法。
1、不要輕易和前任敵對
絕大多數人和前任都談不上深仇大恨,即使離婚明顯是前任的過錯,但試想一下,另一方就完全沒有問題嗎?比如,你的前任婚內出軌,她肯定是過錯一方,但她也很有可能是由於得不到家庭的溫暖和關心,間接刺激她出軌。要說離婚能給人什麼收穫,首先要反思自己在婚姻中的問題,即使自己不是主要過錯方,而是受害方,只有這樣才能有一點點收穫和成長。電影《肖申克的救贖》,主人公安迪19年某須有的牢獄之災可以說都是緣起於妻子和別人通姦,但在影片的後面,安迪說到:“我太太總說我是個很難理解的人,就像一本合起來的書,很難懂,她總是抱怨。她是那麼漂亮,天啊,我是那樣愛她,我只是不善言辭而已。是我殺了她,雖然槍不是我開的,但我害她離我遠去,是我的脾氣害了她,她因我而死,都怪我。”我認為安迪在說完這句話後就自由了,而不是等他越獄成功後。安迪沒有犯罪,但卻懺悔了罪行,所以也收穫了救贖,得到了自由。
在有孩子的情況下,更不要輕易和前任敵對,尤其在孩子面前抹黑前任,這樣除了發洩情緒、傷害孩子外,沒有任何好處。有時候單親爸爸媽媽容易出現這樣的想法,認為孩子要自己辛辛苦苦照顧,前任卻可以一個人輕輕鬆鬆,還更容易再婚,想起來就不平衡。但換個角度看問題,單親爸媽獨自養育小孩雖然累,內心卻沒有負擔,自覺是對得起小孩的;但前任就不一定了,他們對小孩的虧欠和遺憾也許一輩子也彌補不了,雖然他們看似生活起來輕鬆一些。有責任給我們承擔何嘗又不是一種幸運呢?
離婚對雙方來說都是一場身心俱疲的戰爭,已經元氣大傷,何必還要為難對方和自己呢?
2、不要輕易和前任複合
既然沒有深仇大恨,那就複合吧,尤其是為了孩子。這種想法很美好,但我認為當初只要不是衝動離婚,可能性並不大。離婚最大的傷害是信任,破鏡是可以勉強重圓,但鏡面的裂痕去不掉啊。這塊信任的裂痕會在複合後的生活中可能會被反覆提及,想想就可怕,除非雙方摒除個人的感情,完全為了孩子。當然,現實中也有一些離婚了還生活在一起的,這種模式也可以考慮。想複合之前,同居較長一段時間,看看雙方是否都有所改變,是不是都從離婚中得到了成長,信任是否可以重建,如果說都可以適應,雙方再考慮複合。
說到自己,短時間內我是不會考慮複合的問題:一是上面提到的信任問題;二是個人事業發展、人生追求等很多大問題還沒梳理清楚,沒有精力考慮個人問題。離婚後最大的收穫還是要把自己先整明白,只有自己成長進步了,小孩才會更好,也才有餘力處理其他事情;三是不得不承認單身生活也有很多好處,現在要我輕易放棄這些好處也不容易;四是我也知道複合後如果家庭關係處理不好,還不如讓孩子生活在現在這樣一種相對單純的環境中。
3、和前任建立同事關係
夫妻離婚後,如果沒有孩子,就此不聯絡也沒什麼。如果有孩子就不太可能了,這時候保持一種類似於同事的工作關係不失為一種距離合適的選擇,既不至於距離太近而跨越邊界,也不至於距離太遠而影響到共同目標的完成。如果說沒有複合的想法,一定要保持距離,不要給對方容易引起誤會的暗示。總之,雙方圍繞著孩子的需求,而不是自己的感情就可以。至於以後同事的關係有可能更進一步,或者更加疏遠,這都順其自然得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