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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我自己四十幾年之人生經驗,歸納幾條建議給我女兒,僅供參考。

1.不嫁有姐妹的男人。這樣的家庭以女兒為重,兒子次之,在媽媽眼裡女兒是貼心小棉襖,是她最親近,最重要的人。哪個媽媽不是看著自己的女兒好?兒媳婦對她再好也不是真心的,她女兒再頂撞她也是女兒好。反正我婆婆就是這樣的。在我們中國又是女人掌家的,所以這樣的婆家簡直沒法呆。再有就是,在魯西南這邊,只要媽媽和弟媳(或嫂子)有矛盾,姑子們都是不問青紅皂白的幫媽收拾弟媳(或嫂子)。魯西北有活到九十九,留著孃家做後手的諺語,是勸嫁出去的姑子少摻和孃家事兒,維護好和弟媳(或嫂子)的關係的意思。但我覺得現在很多女人不顧及這個,或許是沒聽說過吧!我婆家村裡就有一家人,孃兒幾個把兒媳婦按在地上打,欺負的那女的得了神經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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