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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麼在分手後,我還要不要留下對方的聯絡方式呢,這就要看兩個人在平常的生活中關係是怎樣的了,如果在工作上還有瓜葛的話,又怎麼可能把對方的聯絡方式刪除呢,除非自己有離開當前工作的想法,還有的朋友在分手的時候,會遇到對方要求還繼續做朋友的條件,其實這種要求,就是不想與自己斷了聯絡,但是不斷聯絡又能怎樣呢,難道還想著有機會再複合嗎,既然都已經到了分手的地步,還在為今後複合留伏筆是不是顯得太過牽強了呢。

若是真的打算分手了,在日常生活中有沒有什麼交際的話,就沒有必要再留下對方的聯絡方式,這不僅是對對方好也是對自己好,畢竟分手就證明兩個人的感情已經告一段落了,如果還有著戀戀不捨的心理,那幹嘛還有分手呢,選擇分手就已經說明兩個人的感情已經畫上句號了。

兩個人分手後,在日常的生活中也沒有什麼交際,自己還留著對方的聯絡方式,可能會為自己日後的感情留下隱患,即便自己和前任沒有什麼聯絡,也可能會讓人誤會,當然你會說,我要是再找的話,再一個不介意的就好了,感情這事,即便嘴上說不介意,你知道對方心理又會不會介意呢,所以若是真的分手了,聯絡方式留不留其實已經沒有什麼必要了。

可能有的朋友因為放不下之前的感情才不願意刪除前任的聯絡方式,這種心情是可以理解的,也許自己為之前的感情投入得太多,可能剛分手的時候還有捨不得的想法,但隨著兩個人的分手時間逐漸變長,自己也應該明白,即便是自己留著對方的聯絡方式,也沒有什麼用,除非自己還想挽回之前的感情,若是隻是為了還念曾經美好的記憶,那留著對方的聯絡方式其實已經意義不大了。

只有我們完全放下了才有可能迎接新的感情,我們不能永遠停留在之前的回憶之中,最終還是要面對生活的,既然之前的感情結束了,再留著對方的聯絡方式其實已經沒有太大的意義了,倒不如把自己的生活過好,也許真正屬於自己的那個人還沒有遇到,如果自己還想有新的感情生活,自己首先要做的就是要讓自己忘記過去,其實從戀愛到分手,並不是誰的錯造成的,只是兩個人在一起不合適,又不是說,只要戀愛了就必須成的,戀愛的本身就是一種互相選擇的過程,若是兩個人合適就在一起,如果兩個人不合適也沒有必要強求,不合適選擇分開也是一種明智的選擇,既然都分開了你說還有沒有必要留著對方的聯絡方式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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