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我和老公剛結婚半年,因為是異地當時男方父母不同意。但是我男朋友同意,我們倆就去領了結婚證。說心裡話他對我挺好的,我就覺得找物件只要男人對你好,一切都不是問題。所以結婚的時候男方什麼也沒給我,一分錢的彩禮我也沒收到,這些我都不計較,只要他對我好就可以,兩個人努力總會有的。今年放假後臘月二十八我過去找他,我們倆一起過的年。當時說好了只要他父母不同意他也就不回去過年,我們兩個單獨過。 每個地方的新年風俗可能不一樣吧!30下午他說去他父母那邊看看,說一會回來,結果他在那邊吃的飯到了九點才回來,還和我說他們這邊的風俗九點才開始吃年夜飯,九點回來陪我過春節剛開始,我自己在我們的小家等他到八九點才回來。我很委屈很難過,吃了一點東西就睡覺了。初一早晨起來他說他去他大姨家拜年親戚那邊拜年,走的時候也沒吃飯,我也不餓就沒起來繼續睡,結果11點左右回來了,估計拜年也沒吃上飯,回來看我躺在床上埋怨我也不起來做飯。自己去廚房煮的水餃吃飽了接著睡,我就起來做飯收拾衛生,我自己也吃了一點三十晚上剩下的菜。收拾完衛生他還在睡,我也就去躺了一會。他兩點多起來開車出去玩了,我躺到三點起來,我想著準備點晚上的飯菜,他出去玩都沒說帶我,因為我對他這裡熟悉,他不帶我我也沒地方去。我在家炒了四個菜,想著他回來吃飯正好。回來以後我們邊吃飯邊聊,他說他姐姐姐夫初二回來拜年,中午來這邊吃飯,他姐弟倆感情很好。我心裡很高興,我覺得他家裡人來吃飯我可以見到她們了。初二早晨我早早的起來把床收拾好,開始打掃衛生,把該洗的都洗乾淨,把所有的衛生都收拾完。我想著姐姐姐夫來了,家裡乾乾淨淨的,我這個人有潔癖。給他家裡人留下好印象。然後開始準備中午的飯菜。我心裡還覺得很高興。一會他就起來了,電話打來了,可能是他家裡人打的,說是姐姐到了讓他回去吃中午飯,他就開始穿衣服收拾自己,然後準備出門。我當時猜到他可能要過去那邊吃飯,我就問他你去哪裡?什麼時候回來,他說姐姐她們回來拜年了,我過去那邊吃完飯回來。我當時一聽壓抑的所有的火氣和委屈全上來了。我說你走吧!你走了我也收拾收拾東西回山東我父母家過年。你過年知道陪你家人過年,我也知道陪父母過年的幸福。我還第一次在外地過年。就這樣,我收拾完東西開車一路回山東德州。在路上我邊開車邊委屈,淚水忍不住的流。我想著這婚姻越過越沒有意思。我就提出來了初七一上班我要和他離婚。大家覺得我做的對嗎?這樣的婚姻還有必要繼續嗎?謝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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