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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愛玲曾說:“我一直在尋找一種感覺,那種寒冷日子裡,牽著一雙溫暖的手,踏實向前走的感覺。”

戀愛的時候,我們或許期待山盟海誓,但等進入婚姻,我們更喜歡踏實、靠譜的過日子,這也許就是安全感吧。

但有的男人不理解,總認為結婚後,妻子就是自己人,不需要去哄,她也會心甘情願跟自己過一輩子,可真的是這樣嗎?

小麗是一位寶媽,寶寶6個月,她辭職在家帶孩子,老公是一位程式設計師,結婚後從來沒有告訴她自己工資多少,也不主動給她生活費。

平時,小麗就拿自己存款買菜,認為都是一家人,花誰的錢都一樣,有時候兜裡錢不多,問老公拿一些生活費,也是要多少給多少,一分也不多給。

過年的時候,小麗說買年貨需要錢,老公不情不願給了500,這500能買什麼呀,買過菜的都知道,去兩趟菜場就差不多了,再加上親戚們要來串門,總得準備一些吃的吧,小麗也沒說什麼,從卡里拿出5000買年貨。

今天是情人節,一早就有朋友在曬紅包,有人520,有人1314,小麗推推旁邊的老公,讓他也給意思意思,他可好,直接給發了6.6元,小麗好失落,覺得在老公心裡沒有一點地位。

中午吃過飯,老公去睡午覺,我看到他手機亮了一下,以為有朋友聯絡要來串門,就開啟手機看了下,是婆婆發來的,說買水泥的錢不夠,讓再轉10000回去。

我早就聽說婆婆要在老家翻蓋新房,小叔子要結婚,準備把老房子推翻,蓋3層小樓,但不知道老公給婆婆轉了這麼多錢,往上翻了翻,一次2萬,一次3萬,還有一次4萬,這半年轉過去9萬了。

看到這些,我心像被針紮了一下,這個對我一直摳門的男人,對自己老家真是太大方了。

我把手機扔到他面前,問到底是怎麼回事?

老公被驚醒,他看了眼手機,生氣了:“誰讓你看我手機,有沒有一點隱私?”

“你給老家轉了9萬,給我只發6.6紅包,你心裡到底有沒有我?”

他開啟手機看了下,確定我看到了婆婆的聊天記錄,說:“那是我自己的錢,又沒有花你的錢,我媽把我養這麼大不容易,我們買房她給了20萬首付款,她蓋房子我當兒子的給錢,不是應該的嗎?”

聽起來很有道理,其實很沒有道理,他自己工資真的就跟我無關了嗎?婆婆結婚前幫我們買婚房,我們必須要還首付款嗎?

我覺得很心酸,結婚後為了帶孩子辭職,結果他一心幫扶父母,一點不考慮我的感受,我把孩子塞他懷裡:“離婚吧,孩子歸你,我每個月給你2000撫養費。”

推著車子衝出院子,我不知道去哪兒,眼淚直流,哪裡捨得孩子,這就是母親的軟肋吧,可到底該怎麼做,才能讓婚姻變得幸福?

作者的話

我想起一句話:“結婚後理想的婚姻,不是花前月下,而是跟同頻的人細水長流。”

你們婚姻矛盾的焦點,在於對金錢的態度不同,老公把自己的工資當成私有財產,認為自己有支配權,當母親需要時,他大額轉賬也覺得沒必要經過妻子同意。

這一點是不妥的,根據《民法典》規定,婚後夫妻的收入都屬於共同財產,包括房子的增值部分,以及夫妻二人的工資。

因為男女生理結構不同,註定婚後分工也不相同,妻子需要養育孩子,這時會暫停工作,也就沒有了收入,而丈夫的收入就是夫妻共同的收入,妻子也有知情權。

小叔子結婚需要蓋房,這是另一個家庭的事情,大兒子夫妻可以在自己能力範圍內幫助,但聰明的男人,會提前跟妻子溝通,獲得對方同意,避免在對方事後知道,產生矛盾。

一段婚姻,能不能走得長久,不在於家庭條件,而在於夫妻二人是否同心同德,夫妻齊心,才能其利斷金。

三毛曾說:“ 如果我不喜歡,百萬富翁我也不嫁 ,如果我喜歡,千萬富翁也嫁。”

能夠讓女人動心的,不是你有多少金錢,而是拋開金錢,我能不能讓對方感到安全感,這種安全感,就隱藏在生活細節中,比如你體諒妻子的辛苦,知道她在家帶孩子不容易,主動把工資交給她,讓她有一個心安。

這樣的心安,遠比浪漫的情話來得靠譜,當愛情溶於生活的柴米油鹽,也就變得穩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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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評論
  •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,丈夫一次比一次狠,這次更是骨裂三根
  • 情人節,無論你有沒有愛人,你都應該讓自己快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