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男友,當時他讀研究生,二胎弟弟在讀幼兒園。我還在讀本科。
印象最深刻的一次就是,吃完飯一起去附近商場逛逛,他主動說給我買化妝品讓我去挑。可能我看的時間比較久(十幾分鍾),一扭頭看見他一臉不耐煩站在店門口,瞪著我。
當時覺得他好像為了完成任務一樣,暴躁又生氣。我瞬間就慫了,覺得自己一點也不體貼他,就過去拉了拉他說沒有喜歡的就走了。
這個垃圾人臉上表情立馬就放鬆了,開開心心就走了。
路過兒童區的時候前任立馬兩眼放光了,嘴裡念著他弟弟不愛讀書天天亂跑,要給他買這個那個,最後買了幾百塊錢的描繪本,玩具,圖畫書,繪畫筆,識字本。帶著我到處翻到處找,全程1個多小時。最後那些東西被他第二天寄回家。
你們知道這種人為什麼不能嫁嗎?
他當時跟我說他家裡窮,現在還是窮,西北山區家裡燒製那種碳拉去各個村子賣,後來那個東西對肺不好不做了,到處打零工。他說他小時候沒有畫畫本,他弟弟一定要有,他小時候不能上XX小學,他弟弟一定要有,他以後要去北上廣深哪裡工作,穩定下來就把弟弟接過去讀書。
我???這是把自己弟弟當親兒子養嗎?那他自己以後成家立業了養著兩個孩子嗎?試問哪一個物件願意陪他當扶弟魔?
更何況,他父母六十好幾了還在打零工,身體還不好,根本沒有能力養他的二胎弟弟。他讀研的學費都是助學貸款的,生活費都是自己兼職掙的,還要經常往家裡寄錢。
等他工作後,很可能就是剛畢業掙多少錢就往家裡寄多少錢,養父母,養弟弟。一個孩子從幼兒園到大學畢業得花多少錢?
後來我就和他分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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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任確實是好兒子,贍養父母是應該的。他也是好哥哥,幫扶兄弟也是應該的。
但是我也是普通人家,讓我以後犧牲自己(不用想都知道是必然的)和他一起養他的弟弟,還是這麼小的弟弟,真的太難了,我一普通人沒有這樣的胸襟。
大家都說他父母都六十多了還有一個這麼小的弟弟。說得我自己都懷疑人生了!!!
我剛問我媽,我媽說五十能生娃都算厲害的了……(´-ωก`)
因為這是我大四的事情,現在我都研二了,不記得具體是六十幾,但肯定是六十以上,而且照片看起來人也特別蒼老特別憔悴。他弟弟也確實是五歲,因為他經常唸叨這個我記得非常清楚。我還是不太相信那是他兒子,高中生啊,怎麼可能呢emmmm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