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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西曆情人節,應景談談愛情,作為這周的反省文。
關於愛情,我知道的不多,畢竟戀愛史有限,說不出什麼高深理論,只能說點個人理解,不過話說回來,愛情本來就是見仁見智沒有道理的,就讓我說一些瘋話吧!
在我的觀念裡,愛情其實非常神聖,一般不敢輕易言“愛”,總覺得馬虎不得,像個“愛情原教旨主義者”,遵守著“必須動心、必須甜蜜、必須純粹、必須沒有雜質”的執念。
必須是“等待了好多年,只看了這個人一眼,就愛上了”的感覺,有人說這就是“看臉”,我不否認我喜歡好看的姑娘,但是也不是所有好看的姑娘我都來電,以此倒推,應該不止“看臉”這麼簡單。
那麼什麼是愛?僅僅被吸引就是愛了嗎?肯定不盡然,荷爾蒙作祟也好,好看的皮囊也罷,明顯不是全部,倒是網上那個爛段子深得我心——看了一眼,連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。
李健的那句歌詞“只是因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,再也沒能忘掉你容顏”。
就是在那一瞬間,除卻巫山不是雲,想餘生一直綁在一起,每每想到接下來的人生中一直有這個人存在,從丹田油然而生一股熱浪直衝腦門,幸福感自然甜蜜地流淌出來。
TA的優點讓人羨慕和嚮往,TA的缺點也能自然而然的包容,而不是逼迫自己要不情願的接受,甚至,自己所有的錢都想給TA花,自己繼續賺,賺來繼續給TA花。
接下來是要表白嗎?在一起嗎?
可能不是,我會想,自己到底何德何能能配得上TA?自己實在不優秀吧?一方面會想的睡不著,另一方面會奮發圖強,想要自己變的更好一點,以便能更從容地面對TA;
不一定對方絕對比自己優秀,也可能是自己濾鏡夠厚,不管怎麼說吧,愛情來的時候那種天然的自卑感就會冒出來,不是凡人能控制得了的。
等自己真的看起來人模狗樣的時候,接下來總要表白了吧?
卻總又畏畏縮縮,在TA面前刻意偽裝出一幅很厲害的樣子,可在別人一眼就能看出的小丑模樣,拙劣、蹩腳。
看我,說到這裡,其實就把“愛情”說窄了,好像不落俗套地流向戀愛、結婚、廝守到老等等細節。
等等,我還要往回扳一扳,聊兩句宏達的愛情。
其實心流到了這個岔路口,有兩個選擇,一個是表白,在一起;另一個是,埋在心底,祝福TA過得更好。
當然了,人類歷史上有很多可歌可泣的愛情故事,偉大到後人聞之每每自愧不如,霸王虞姬、梁祝、鳳求凰、長恨歌、羅密歐朱麗葉。
而我,一直秉承“活著就是一場體驗”的理念活著,在我這兒沒有相忘於江湖的奇談,“愛了就大膽表白”才是我所信奉的。
假如,只有一個人永遠付出,那不是愛情,那是單相思。
要我說,愛情的充分必要條件是——兩情相悅。
有人說“沒有永遠不變的愛情,一個人不會愛另一個人一輩子的”,我持一丟丟不同意見,愛情是兩人維繫的,就像灌溉花朵,撒下種子很容易,但是必須用心施肥灑水曬太陽,鬆土換盆避陰涼才能結出美麗盛開的花朵。
就連上文被傳為佳話的《鳳求凰》主角司馬相如都差點做了“渣男”見異思遷,最終被卓文君《白頭吟》拉了回來,可見愛情這朵花的確需要兩個人共同用心維繫。
最後,祝天下的有情人終成眷屬,別懷著“渣”的心去嚯嚯每個相信愛情的美好心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