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婆媳交惡自古就這樣,解決的手法都是就事論事從倆人身上找毛病,然後多做自我批評。電視上也出現了很多解決家庭糾紛的節目,大都沒繞開這個框架。告訴你,沒戲,事情到了這份上就不是兩個人的問題了,是傳統觀念的問題。

先說什麼叫“一家人”?

簡單說就是,夫妻極其未成年子女就是一家人。這裡有一個問題,就是夫妻關係和血緣關係到底是什麼關係?

先說“家”是幹什麼的?

動物沒有家,但你可以把整個這個物種看成一個“大家”,那麼這個“大家”在幹什麼?種群繁衍和發展。人比動物的進步之處在於又建立了小家,小家是確保成員身心健康和種族繁衍的最小場所,主體當然是夫妻了。我們每個人都是從這樣的小家中走出來的。因此,夫妻關係決定著家的成立、持續和消亡。只有夫妻才是永久的家人,子女是暫時的家人,子女成年後就不是這家人了。你別跟我說“離婚的怎麼解釋”?我認為,離婚是婚姻的意外。

“一家人”的確立會有什麼後果?我認為,會有兩個後果:

第一,一家人有兩個突出的特點:對外人有強烈的排斥性和邊界性。對父母來說,兒女是外人;對兒女來說,父母是外人。

第二,按照新生事物不可戰勝的客觀規律,新家優於舊家。

我國的問題就出在這,首先沒有一家人觀念,更沒注意到家的排斥性和邊界性。我國傳統認為,凡是關係好的、沾點血親的,甚至八竿子打不著的都是一家人,所謂“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”、“緣分”是也。這是一個充滿江湖色彩的家庭觀念。

明確了“一家人”的觀念後,對於婆媳矛盾和翁婿矛盾的解決就有了一個大致的框架。就以婆媳為例說明:

首先,不是一家人儘量不進一家門。意味著婆媳儘量不要同處一個屋簷下,是解決問題的根本。但是,在這個問題之前還有一個問題,就是兒女首先就不應該進父母的家門,我指的是和父母生活一起的意思。動物成年後有母子分離的規律,與此類似人類有一句話叫“母愛是離別之愛”。意味著,如果母子不及時“離別”一定會有不愉快的事情發生,因為你不按規律辦事了。我們的母子就沒有成功的“離別”過,婆媳就更別想“離別”了。拋開婆媳不說,單說母子不離別就產生了多少問題,極端的如弒父殺母的並不少見。你想想,親生母子之間都整不明白,再添一個媳婦那就更不明白了。

其次,當大家都辦傻事的時候意味著你也得辦傻事,如果你非辦聰明事結果會更傻。因此,能分開的儘量分開,實在分不開的也別較勁,中國就這風俗,硬分會更麻煩。但是,知道這事傻在哪的和不知道這事傻在哪的,辦出來的還不一樣。因此,只要你腦子裡有“一家人”的概念就不怕婆媳關係會糟到哪裡去。

到此,就有必要分析一下婆、媳、兒到底是什麼關係了?我認為,是紅綠燈的關係:婆婆是紅燈、媳婦是綠燈、兒子是黃燈,記住:紅綠是對立關係。具體說:

第一,婆媳對立是自然規律和利益的體現,是任何努力都無法解決的。這樣看來,電視上想把婆媳矛盾一下就解決了是不是有點傻?所以你別效仿電視,那是節目,觀眾都看著呢,不這樣不行,電視臺都不幹。當事人往往是臺上相擁而泣,臺下戰鬥繼續。

第二,兒子是唯一和兩者都具備親近關係的人,意味著:兒子可充當對立關係的緩衝和遮蔽。也就是說,在兒子的作用下婆媳完全可以建立對立統一關係。

明確了三者關係後,就可以糾正我們平常的觀念了:

1,你媽再親也是外人,必須和你媽保持安全距離。安全距離包括:物理距離和心裡距離。目的是拉開心裡距離,但物理距離是關鍵。天天抬頭不見低頭見,怎麼拉開心理距離?但是,如果沒有“一家人”觀念,即便一個在美國一個在中國也照樣出事。比如微信,這裡的講究就太多了,中國人本身講究就多,如果成員中有一個沒有“一家人”觀念的就會出麻煩:什麼時間回覆、怎麼回覆、該說什麼不該說什麼,等等,講究比正事還多。

2,拋棄“兒媳婦就是親閨女”的觀念,多數婆婆都有這想法。勸您別生搬硬套,說說可以,別當真,如果沒您兒子您和她就是路人。

舉個媳婦給婆婆倒洗腳水的例子,有人說這叫孝道。記住:不是親閨女不倒洗腳水。必須承認一點,你媽和媳婦沒有絲毫關係,為一個沒有絲毫關係的路人倒洗腳水是不是有點強人所難了,是非常有損人格的做法。但也不是千篇一律,水到渠成雙方感情處到那裡了,媳婦會心甘情願的倒洗腳水,必定和普通的路人還是不一樣,這叫有錢難買願意。

3,悄悄話不是隨便說的。

第一,兩家人說的都是兩家話,兩家話都是矛盾話。意味著,兒子是唯一能承載兩者悄悄話的人,而且只有兒子能承載,讓另兩者承載就會出問題。比如:不能把媽的悄悄話告訴媳婦,也不能把媳婦的悄悄話告訴媽。如果非要告訴,請將可能引發不滿的因素濾掉。怎麼濾?把媽的錯變成自己的錯,把媳婦的錯變成自己的錯。再一次明確:你和媳婦是一家人,不是和你媽。

第二,按照經驗:如果兩人耳語務必不要當著第三者,否則會招致第三者的猜疑或反感。家裡更是一樣,兒子如果與任何一方耳語,都會招致另一方的不滿。也有例外,就是婆媳耳語可以當著兒子進行,因為兒子是他倆唯一的親人。婆媳耳語可以證明三個資訊:不會有對兒子不利的內容;不會把兒子當外人看;婆媳關係一定很親近。因此,婆媳經常耳語是最理想的局面,恨不得她倆快成一家人了兒子倒成外人了才是最好的。

4,如果媳婦在兒子家生活,誰來主持家庭事務?我認為,應該是媳婦。原因有三:

第一,兒媳是客人,要心懷主隨客便的觀念。生疏之地多有不便,婆家應主動創造兒媳的生活氛圍,之後才會迎來客隨主便的氛圍。兒子入贅按原法複製。我們往往從孝道出發,強令兒媳必須隨自家的習慣生活,這是把兒媳當親閨女看的結果。每個人的生活習慣是從小養成的,很難改變。兒子孝敬天經地義,但兒媳孝敬須水到渠成,前提是婆家必須捨棄一些來做交換。

第二,如果把家庭事務的管理權交給媳婦,會讓媳婦感覺在自家一樣舒服(主人感覺),矛盾會少很多。

你別說“這不是讓我爸媽受委屈了嗎”?

首先,兩個家庭就不應在一起生活,這也是不得已的辦法,以減少矛盾為宗旨。

其次,你還在認為你和你媽是一家人,把媳婦當外人了。什麼“我媽養我不容易”,一樣,人家養閨女也不容易。

第三,是新家優於舊家的體現。

經常聽到這種話,就是“媳婦可以再有,媽就這一個”。我認為,說這種話的男人就是小家子氣的男人,他就始終沒有走出這個家,沒走出小家就不可能有大家,大家就是格局,沒有格局怎麼會有明白的人生。

5,在父母面前不要展露你倆之間的恩怨。

第一,不要認為你媽希望你倆好,尤其是單身的媽(父親去世或父母離異)。意思是,不要當著你媽的面秀恩愛,你媽會嫉妒的,她會這樣想:“小兔崽子的,你媽你從來沒摟過,摟媳婦倒真勤啊,白眼狼”。這叫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。她不是嫉妒你而是嫉妒你媳婦,和剛才的耳語有些相似。我認為,小兩口都主動和媽“秀恩愛”才是最理想的。其實婆婆如果從一家人的觀念出發就容易想通了,人家倆人是一家人,你是外人。但別管想得通想不通,最好也別這樣,床上有的是你倆的時間。不過我認為,三人中,任何倆人過於親近都是對第三者的傷害,除了剛才說的婆媳耳語。

第二,夫妻倆不能當著父母的面暴露矛盾。分兩種情況:

A,兒子罵媳婦,會讓婆婆為難。當然,明白點的婆婆會把矛頭指向自己兒子,這樣反倒加深了婆媳感情。但會傷害夫妻感情,划不來。而且在大部分的情況下,夫妻關係決定婆媳關係。你想,你們小兩口關係總緊張,你父母和你媳婦的關係會好到哪去?

B,媳婦罵兒子,會更讓婆婆為難,別管你罵的對還是錯,或者對兒子呼來喚去也不行。你想,兒子是媽的心頭肉,你這樣雖然不是衝著他爸媽,但一定會讓他爸媽難堪:向著兒子說話會傷你,向著你說話會傷他們自己。

我國父母都有一個共同特點,就是兒女婚前關心結婚,婚後關心的不是兒女幸福而是兒女是否受欺負。這同樣是缺乏一家人觀念造成的,兒女受不受欺負是人家的事和你沒關係。因此,母子不離別,拋開兒子因素不說,這首先是母親太自私造成的,和母愛沒關係。

順便說一個問題,就是什麼叫母愛?我認為,愛別人的孩子才叫母愛,愛自己的孩子最多算是正常人。你想,動物都能做到你人做不到?而且我還認為,太把自己孩子當回事的一定不太把別人的孩子當回事,這是對立統一規律決定的。因此,如果你看一個人對他(她)孩子有超愛的表現,勸你躲遠點,他(她)一定極端自私。

因此,對於小兩口的矛盾,明智點的公婆或裝沒看見或躲遠點。儘管如此,兩口子的好壞最好一邊說,沒必要當著父母的面說,否則親家就是冤家,兩家父母加入戰鬥的有的是。

6,老兩口不要過問小兩口的生活,但小兩口可在一定限度內過問老兩口的生活,但最好是兒子過問。是新家優於舊家的又一體現。誰讓你兩家在一起生活來著,既然想在一起生活就必須這樣。

我認為,婆媳交惡,社會制度和文化是重大原因。但如果樹立正確的家庭觀念,完全可以彌補制度和文化的不足,構建和諧家庭關係還是很有可能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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