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情人節,也是大年初三,一個特殊的日子。中午,一位叫吳琴的女友打電話給我,講述她的故事:
吳琴,25歲,父母賜予她美若天仙的長相。她大學文化,純潔善良的舉止,讓人覺得她清澈如水的單純。一個偶然機會,她與我相識,併成了好朋友。前年,她在一個私人房地產公司售房。不多久,她便與公司董事長好上了。這董事長已近50歲了,原配妻子生有兩個兒,大女兒與吳琴年紀相仿。董事長給吳琴在省城購了房、門面和車子。董事長只一個要求,要吳琴給他生個小孩。吳琴還說,董事長幫她老家的父母起了一棟樓。吳琴沒敢把董事長真實的情況告訴父母。父母以為董事長單身,也不怎麼反對吳琴跟董事長在一起。吳琴問我,她到底該不該繼續跟這董事長保持這種關係,要不要給董事長生個小孩。
我難以直接回答吳琴提出的問題,但內心卻給攪翻了似的隱隱作痛。
吳琴與董事長是情人的關係嗎?何為情人?我腦海渾濁而茫然。現實中情人的現象,似乎離我很遙遠,或許永遠都不會在我生活中真正意義的出現。然而,周邊人生活中,或遠或近,或明或暗,都會出現類似於吳琴的這種情況。前些日子,一個朋友告訴我,她生活的村子裡,一個農戶有一個漂亮女孩。一個老闆幫她起了樓,開了商店。她為老闆生了兩個小孩。而這老闆在省外的老家另有妻兒。
我的一位自稱是“社會通”的姓張的同學,這樣來說情人:情人,它美麗,婉約,淡雅,綿遠悠長,它是行走在朋友、紅顏知己和愛人邊緣的一種情,比愛人多了一份浪漫 ,比朋友多了一份知心,比紅顏知己多了一層身體上的資訊。相互信任、包容、欣賞,是除了妻子或丈夫以外的唯一,是錦上添花的極致。情人分三種:一是網上情人。只聊天而不見面,可無所不談,可說最真的話,也可以編造最大的謊言,但不佔有對方身體。二是紅顏知己。他們可以相互調笑消遣,一起喝酒聊天,可以彼此擁抱親吻,但卻不讓情感發展到最後的時刻 。三是靈肉情人。他們是靈與肉的融合,彼此佔有對方。
張同學一針見血地說,上述所說的那農戶漂亮女孩與那老闆生小孩,是違法了。 還有吳琴與董事長的關係是情人的關係,說得直接些,吳琴是董事長的情婦,是小三。這是違反倫理道德,如果生下小孩,成了事蹟上的婚姻,也違反《婚姻法》的有關規定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