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10月份,我和前夫離婚了,我以為自己放下了,不會被影響,可拿到離婚證還是無法抑制,難過得哭了,覺得自己很失敗,不知道在這段婚姻當中是不是自己真的很不好,很自私,不會為人處事,不會人情世故,沒有做好妻子兒媳大嫂的角色呢?
我本科畢業,從事行政工作,我老家是湖南,我從小學四年級被父母帶到廣州上學,戶口也遷來了廣州,大學也是在廣州讀的,畢業後也留在廣州工作,可以說是個地道的南方人了。他是東北人,他在老家大學畢業後才來到廣州工作的,我14年的時候認識他,16年我們結婚了。
我剛開始想,婚後我們倆人一起在廣州奮鬥,在這買房,想長期在這個城市生活,可結婚的第二天,婆婆跟我說,家裡現在福利也很好了,讓我回農村跟她們共同生活,我當時就特別不願意,但我沒說什麼,甚至沉默。
過完婚假,臨走的時候,公公婆婆跟我談話,說要我趕快生孩子,說幾月份懷孕好,懷孩子後就回老家,說什麼家裡條件好了,有醫生,說還什麼最好是生一男一女,但是他們說越多,我越不舒服,表現得越不高興,可關於生孩子的事,我老公從來沒有跟我談過,或者計劃過。
婚後,我跟老公一直在廣州租房子工作生活,後來他堂妹來我們這玩,說要我們早點回老家,還說我公公婆婆在老家都不容易,希望我早日生孩子;再後來,他堂弟也來做說客,說我希望我們回老家縣城買房子定居;然後我老公的三叔也給我打電話,說希望我和老公回他們老家考公務員。也因為一直都沒定居下來,所以我也一直不敢要孩子。
我理解公公婆婆想念兒子,所以平時只要節假日,我跟老公都會開車回去看他們。第一年過年,我在他老家不適應,什麼都是陌生的,而且我是南方人,大家北方生活習慣和飯菜口味都不一致;冬天下雪挺冷的,他堂弟看我一直待在炕上烤火,不出門,就當我婆婆的面,說我懶,啥也不幹,還好,婆婆並沒有不高興。
第二年我跟老公的矛盾衝突越來越多,但他從來不跟我吵架,遇到問題分歧,他沉默不語,事後當作什麼都沒發生。我看他越不說,我就越生氣,越發脾氣,他基本早出晚歸,我越來越沒有安全感,就越來越不想要小孩了。
今年我們冷戰越來越頻繁,剛開始冷戰幾天,後來冷戰一兩個月,溝通越來越困難,上個月我們去他老家民政局辦了離婚手續,離婚後,他開車帶我一起回廣州,發現離婚後好像比之前相處和諧了,再也不像冷戰那樣的劍拔弩張水火不容了,他也開始關心我了,我們也開始正常溝通了,也沒有指責和抱怨了。
在四年的婚姻中,難道我真的沒有付出嗎?我不生孩子是不是很自私嗎?我想城市買房子,不想在農村生活很過分嗎?之後的單身生活該怎麼提升改善自己呢?如何避免再次感情重蹈覆轍?
情感分析:
這姑娘,在我看來你們的婚姻並不是你或者他誰自私,而是你們的婚前的就沒有統一過對未來的規劃,你的希望是在你們奮鬥的城市買房生活,而你前夫和婆家就希望回老家安家立業。
還有更嚴重的關於孩子問題,以及你前公公婆婆的過分的干涉參與,這個事情應該是你們小兩口來規劃安排,但如果你們在婚前有過這樣的規劃,雙方達成一致,可能就不會有你公公婆婆單獨找你談話這種事情出現了。
我想,你前夫沒有特意和你溝通生孩子的事情,可能是因為他以為這是順其實自然的事情,但是從他全家都拐彎抹角地來提醒你來看,從側面說明這代表了你前夫自己的意願,否則不可能全家都不約而同來做你的思想工作吧。
你看,你前夫和他家人都很重視孩子的事情,而在你這卻雲淡風輕,我們都知道,好兩個人走到最後的關鍵因素就是目標一致,當你們兩個連共同目標都沒有的時候,最終分手是遲早的事情吧。
但你也不要有什麼思想負擔,不要覺得是你太自私了,這件事情不能說是誰的錯,只不過是雙方的出發點不同罷了。你要學會吃一塹長一智,如果再次戀愛,雙方一定要在婚前做好未來的規劃,兩個人說清楚,達到目標一致以後,再來考慮婚姻。
其實,你說你們離婚後對雙方的態度又都變好了,這是因為你們在離婚前都對對方有太多要求,都希望對方能夠為自己多付出一點,但是離婚之後就不再有那麼多要求了,也變得客觀起來,這時候就會發現,其實對方真的沒有自己想得那麼糟糕,而且還很懷念兩人之前在一起的時光,自然就會更加融洽起來。
但這並不意味著你們就能回到過去,因為一旦進入婚姻,你們對彼此的需求就會依然存在,只在雙方無法達到一致,那麼你們的矛盾就無法解決。明白嗎,姑娘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