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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就看到一個新聞,昨天初二,對門的準女婿上門拜年,因為雙方新人感情很好,就年前訂婚,領了結婚證,這次疫情影響,沒有辦酒,推遲到年後再辦。這次拜年,正好把彩禮帶過來,不過問題出在彩禮上,之前說好彩禮5萬,今天只帶來3萬,男方解釋是確實沒錢了。因為買房花了100多萬,裝修買家電花了20萬左右,還借了不少錢。這次帶來3萬也是借的。女方家長肯定不樂意了,說好的事情臨時變卦,認為男方領了證,趁生米煮成熟飯,壓價了。男方家長說為了結婚也是買房裝修也是傾盡所有,還欠了債,2萬也不讓!你家是賣菇涼啥,最終談崩了,還報警到派出所協調……,其實吵架的是雙方家長,小兩口之前還很愛的,為這事去離婚?

我認為這個事情是被現實綁架了。有人說,男方買房是婚前財產,和女方一毛錢關係沒有,除非房產證上加女方名字。還有人說,女方沒出一分錢,就想分房子,想得美。我要說的是,小兩口雙方甜甜蜜蜜的,雙方父母都是希望白頭偕老,就算有點小吵鬧的,也是本作寧拆一座廟不毀一樁婚,一開始就就想離婚怎麼辦,那就不要結婚好了。結婚不就是奔向美好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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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評論
  •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,丈夫一次比一次狠,這次更是骨裂三根
  • 今天是情人節,我的心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