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的春節在疫情的反撲中來得有點安靜,往年回老家的便利店因為疫情選擇留“廈”來。
我和母親在家門口聊天,看到便利店門口貼著轉讓。我問母親:他們不做了嗎?母親表示不知情,看到便利店老闆娘出來,便關心的詢問道:“你們店不開了嗎?”
老闆娘回答道:“不做了,開著這家店,我老公又不願意去工作,家裡有兩個孩子要吃穿,靠這家店吃撐不下去,我要去工廠上班了。”
我又問:“那你還未滿週歲的女兒怎麼辦?”
她回答:“看我婆婆願不願意下來,不願意的話我就把她送回老家給她帶。”
我若有所思,晚飯後跟母親說道:“老闆娘也是命苦啊,嫁給這種老公,既然嫁了這種老公,何苦再生一個孩子來累壞自己呢?”
母親回答道:“好像是她丈夫要生的,之前兩個人一直吵架,生了老二後才平息了。”
如果你遇到這種婚姻,你會怎麼做呢?
事實上這樣的例子可不少,老闆娘算是蠻自強的一個人了。但如果可以,她為何不選擇離婚呢?
如果在生二胎之前離婚,她自己可以去工作養活老大並不是問題。可是她還是選擇繼續支撐著這段婚姻。
或許她有諸多考慮,即便是辛苦,也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;或許她深愛著丈夫,認為他總有一天能夠為這個家庭付出;或許她迫於父母的壓力,不想讓父母為自己擔心……
你們怎麼看待這位老闆娘呢?如果是你,你怎麼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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