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今居高不下的離婚率,讓許多人對婚姻充滿了擔憂,38%的離婚率意味著,10對夫妻有4對已經離婚了,還不包括那些在婚姻中苦苦掙扎,想離還沒有離的人。
越來越高的離婚率,同時也意味著越來越多的再婚。
有的被婚姻傷害過的人覺得,這一次婚姻搞得自己傷痕累累,哪裡還敢再婚?這輩子再也不期望走進婚姻,終身孤老吧。
大多數人還是希望有機會再婚,畢竟一個人的人生太孤單,有人陪伴,生活才有意思,生命才有意義。
那麼,怎樣才能更好地再婚呢?
有人說,再婚最大的障礙,就是許多人的家長排斥有婚史的人。
有人說,再婚最大的障礙,是因為與前任有子女,需要跟孩子他爸或他媽或多或少聯絡,讓對方難以接受。
有人說,再婚最大的障礙,是對方心理上無法逾越的一些假想與感受,總覺得這個人被別人曾經愛過,有的東西被別人用過,感覺就沒那麼好了。
無論是有子女的離異男性,還是生育過的離異女性,一樣有重新追求愛情和幸福的權利。
真正的愛情,是男女之間因為喜歡而產生的不可控制的情感,而不是被各種身外條件阻擋得了的。
如果身上有吸引對方的優點,就會有人會毫不猶豫地愛上你。
有人說,你的意思是要“自帶光芒”羅?
當然啊,如果一無是處,誰會看上呢?
離異不是錯,只是人生的一段經歷,或叫婚姻的一種結局。
無論結婚的原因是什麼,婚姻不幸福或是兩個人確實不合適一起生活,延續婚姻對於雙方來說,是折磨甚至傷害,離婚不失為明智的選擇。
再婚有沒有難處,肯定有,但最難的不是其他原因,而是我們自己內心是否有信心,有值得別人愛的理由。
如果我們身上有人格魅力,有一技之長,有懂得照顧人的能力,對未來有追求、有擔當,自然會有一個女性來相愛。
如果我們身上有氣質特徵,有讓人動容的外表,更有溫潤賢淑的內在,知書達禮,懂得善良待人,自然會有一個男性來追求。
反之亦然,一個男人如果喜歡上一個女性,不會計較她是否有婚史,是否有小孩,一樣會像對待初戀一樣愛她,甚至更甚。
如果沒有真正的愛情,不用說再婚,就算是初次戀愛,也無非是在條件中篩選優劣,利益中權衡利弊,有好處我就粘住你,沒好處我就離開你,這種過於利益化的婚姻又有什麼意義呢?
所以,無論婚否,無論再婚,不要被自己內心的一些顧慮打消了追求幸福的勇氣,遇到喜歡的人不去大膽表白,錯過了可能就是一輩子的幸福。
上一段婚姻的失敗,不把責任推給別人,而是總結自己的過失與不足,更有勇氣去追求幸福,只要努力,一定會收穫新的愛情與婚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