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壽喜
上午,從單位值保衛班回來,見小區門口的報刊亭打出廣告牌:“情人節,玫瑰送給心上人!”今天是2月14日,大年初三,正好是西方的情人節。哎,這個洋節日真是無孔不入,竟然騷擾起我們的春節來了。
念起妻子經常埋怨我心眼太實,缺少浪漫,心裡就有一些不服:自己為什麼就不能浪漫一回呢?看了看價目表,一枝玫瑰也不過九塊錢,買它個九枝(象徵著婚姻“天長地久”),也不過一瓶酒錢,而妻子見了花,一定會高興得不得了。
賣報老頭聽我說要買九朵玫瑰,也有些興奮,主動讓價十元。手捧玫瑰的我,先是有點無所適從,轉而又覺得就這樣捧花入家,還有點浪漫得不夠徹底,於是我就想請人送花。沒料這回老頭卻有些為難:“我是臨時賣花,哪有人送花呵。”我胸口一拍說:“給你十塊錢,找人送一下,就二三十米路。”話音剛落,一直在亭旁修花、扎花的姑娘站了起來:“先生,我給您送吧。”我掏出十塊錢,報出家裡的門牌號碼,叮囑道:“開門見了那女士,你就說‘情人節快到了,有位先生送你一束玫瑰花’,別的就不要多言了。”
小姑娘對我做了個鬼臉:“先生好浪漫耶!”就小跑著送花去了。我想著妻子吃驚和興奮的樣子,心裡真有些得意,甚至設計好了一句玩笑臺詞:“好呵,誰個情人竟敢光天化日送你玫瑰花!”妻子一定會嗔怪地捶打我,裝模作樣地怨我花錢太大方,但心裡肯定是被我征服了,以後也絕不會說我缺少浪漫了……
正想著,那個送花小姑娘慢跑著,回來了,手裡仍捧著那束玫瑰。
“先生,我按您的要求把話說完了,可開門的那位女士好像有點生氣,她對我說:‘是誰讓你送花的,你就把花送還給誰’。”姑娘嬌氣直喘,將花遞給了我。
我一下就變成洩了氣的皮球。賣報老頭見狀,主動收回了花,並把錢退給我,同時還甩給我一句話:“你還是買點雜誌吧,小說月報已經到了。”我一連說了好幾個“不好意思”,花退了,書沒買。
回到家,妻子倒沒說什麼送花的事,而是大聲對我說:“今天晚上該請一請你那幾位同事了。正好家裡還有不少存菜。”
妻子說的有理——去年我能評上單位先進個人,獎金多了2000塊,全仰仗這幾位同事的歌功頌德。
我正要電話通知同事,妻子突然大叫一聲:“慢!”妻子把我拉到掛曆跟前,喝問:“你看看初三是什麼日子?!今天是情人節,不適宜請客!”
我拍了拍後腦勺——嗨,剛才還買情人節玫瑰花哩!
確實,情人節請客,容易給客人的家庭“添亂”——去年的情人節,妻子的一位男同事就藉著朋友的請客,和初戀女友重溫舊夢,結果被他老婆抓了個“現行”,險些鬧得家破人亡。
“不過,我要請的同事在情感方面都很專一。”我隨便說了一句,妻子卻特別較真:“就算你說的是實情,你能保證他們的配偶,不借著我家請客,做出一些——”我聽不下去了:“好了,好了,請客的事就往後推吧,不行就定在3月14日。”妻子又使勁擺手:“這一天也不行,我們是私人請客,又不是喝情人節的‘滿月酒’……”
主編:筆墨舒捲
達州廣播電視報(達州新報)《鳳凰樓》副刊選稿基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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