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答這個問題之前,得先弄清楚:你對“好妻子”的定義,是什麼?
網上有句話,叫“我負責貌美如花,你負責掙錢養家”,時至今日,也得到不少人的認可。甚至有的女孩理直氣壯:“我用你的錢,買貴衣服、買貴化妝品,還不是為了打扮得漂漂亮亮,讓你有面子?”弄得我真想反問一句:你用自己的錢打扮自己,他就沒面子了?
我的反問,不能說沒有道理。但是,有道理的基礎是:我們處在現代社會,男女平等,同工同酬。
但是花襲人的年代不是這樣的。那時候女性普遍沒有職業。“嫁漢嫁漢,穿衣吃飯”,男人掙錢養家,是天經地義的。
男人掙錢養家,並不表示女人完全不承擔義務,她在家相夫教子、紡績井臼,大家族裡管家理事,小門小戶也難免有這麼多人情往來。這些都是女人不可推卸的責任。
襲人會不會是一個好妻子?從上面的分析來看,襲人絕對是一個合格的好妻子。
可是,人心不足蛇吞象,這是普遍心理。連爽朗有湘雲也承認:“得隴望蜀,人之常情”。人在希望婚姻的同時,也不想放棄愛情,還總是把婚姻與愛情聯絡起來。《飛狐外傳》裡慷慨的大俠苗人鳳,明明是他要求女伴先行逃走,事後卻耿耿於懷:“他是在火裡,而她卻獨自先逃了出去”。
是的,一個完美的妻子,不僅要承擔家庭與社會種種義務,還要做到“要是丈夫在火裡,她一定也在火裡,丈夫在水裡,她也在水裡”——這還是苗人鳳的話,是對胡一刀之妻的讚美,也是他對理想愛人的渴望。
如果用這個標準來要求花襲人,她還是一個好妻子嗎?
襲人的結局是嫁給了優伶蔣玉菡。因為八十回後原稿丟失,我們不知道其中具體細節如何。但不管有多少身不由己,肯定也有幾分自願。張愛玲《五四遺事》裡有句話:“是把她捆起來送到飯館子去(相親,在《紅樓夢》裡則是結婚)的,還是她自己走進去的?”同樣可以用到襲人身上。
離開寶玉,當然是因為對寶玉太失望,因為寶玉連掙錢養家的最基本的責任也不肯承擔。《大宅門》裡白景琦曾說:“我娶妻娶妻,圖的是捱餓忍飢”來回應“嫁漢嫁漢,穿衣吃飯”,但這是耍無賴。任何人都沒有權利要求妻子忍飢挨餓。襲人的離開,情有可原。
不過換一個角度來看,寶玉仍舊可以抱怨,襲人沒做到“要是丈夫在火裡,她一定也在火裡,丈夫在水裡,她也在水裡”。
從這個角度來說,襲人算不上一個好妻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