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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看到一個截圖,頗有感慨

群眾對這事各抒己見,看到那麼多爭吵攻擊,說說自己的看法。

我認為這些規矩還是有用的,年三十在婆家,大年初二回孃家,不好嗎,非要搞得爭吵還沒結論才成。是有特殊情況,但多替別人想想,多替親人想想不對嗎。我不知道那個住酒店的女子遇到了什麼,但父母沒有不疼女兒的,一定有什麼理由,只是這個理由沒有以你為中心,你不爽,你想過沒有,總要有人不爽的時候,你委屈一下成全親人不好嗎,這是要命得事嗎,至於發誓死也不回?

我姐姐年三十想回孃家過,我就一直攔著,父母心軟,我不能。她和婆家關係不好,但這事我不能悠著她,不回婆家就自個在家過,這是硬槓槓,我的理由就是有民俗,我就是這麼說的。你們說我不對,她怨我恨我我,我可以扛,這點錯我還抗的住,年三十她來我家過,她婆家那邊如何緩和?家事太複雜,不是你們可以論清的,民俗有時候看上去是糟粕,但真的有先人的智慧在裡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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