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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本《被討厭的勇氣》裡說:

“如果你無法不在意他人的評價、無法不害怕被人討厭,也不想付出可能得不到不認同的代價,就無法貫徹自己的生活方式。”

朋友追劇、聊八卦,你雖不喜歡,卻為了迎合他人而熱切附和評價。

週末你想在家看書充電,因為“拒絕不了”,就答應和同事出去逛街。

沒有人逼你一定要這麼做,你卻妄想憑一己之力討所有人歡心。

但是你知道嗎,我們只不過是習慣以為“拒絕會遭人討厭”,從而失去了說“不”的勇氣。

其實,這種“害怕被討厭”的行為有一個不被喜歡的名字,叫“取悅症”。

患有“取悅症”的人,換句話說,就是那些不懂得拒絕的老好人。這樣的人非常在乎別人的看法,寧願委屈自己也要成全別人。他們以為自己對別人好,對方就會對自己好。

我遇到過這樣一個人,他很怕別人討厭自己,所以別人一旦有求於他,他都設法滿足。

有一回,一位朋友找他借錢,但因為他身上的錢不夠,就打電話讓妻子出些錢。

妻子聽說這位朋友之前借了別人的錢沒按時還,就不答應。

結果他大發雷霆,認為妻子讓他在朋友面前抬不起頭來,還因此砸壞了兩部手機。最後妻子拗不過他,還是把錢借給了這位朋友。

一年多過去了,朋友才在他的三催四請之下,把錢一點點還上,他這才醒悟過來,悔恨地說:“早知道他是這樣的人,我就不借了。”

為了討人喜歡,結果自己沒落下一點好處,反倒被人說“你連這點錢都要計較”。與其這樣,那還不如一開始就“被討厭”。

你連“被討厭”的勇氣都沒有,怎能奢求獲得快樂呢?

如果真的不想出去,就直接說明;如果借不了錢,也不必充爛好人。

別忘了,你自己的感受永遠比別人重要,不要為了別人丟了自己的生活方式。

一直以來,我們都追求在人群中被喜歡,卻忽略了“被討厭”的重要性。

從今天起,把“討好自己”看得更重些吧。

在我們都想見面的時候再出門;在我們都吃辣的時候再點同一道菜;在我們彼此認可了再結婚。

因為我希望我們的每一次相見,都是出於喜歡和想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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