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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的幾個心理諮詢案例中,關於情感的比較多,在這些個案身上,我發現一個共同點就是越是得不到就越是想要,或者越是放不下,自己的身心已經被對方傷的傷痕累累,但依然是念念不忘。這好像真的是應了那樣一句話,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,但是這是真的嗎?或者說人為什麼會這樣呢?

我們把這種現象叫做執著。

其實人的任何行為都是由需要而產生的,或者說人的任何行為都是為了滿足自身的需要。因為人的生存成長髮展是必須要滿足各種需要的,當然人的成長階段不同需要的滿足方式以及對需要滿足的及時性,必須性是不同的。越是早期的生命越是弱小的生命,其需要的滿足越是依賴性的,對需要的滿足越是要求及時和必須滿足。這是由於其本身生命過於弱小,無法自己滿足自己,如果養育者不能及時滿足或者不滿足,那麼嬰兒本能的就會產生恐懼,甚至這種恐懼是一種死亡的恐懼。

所以嬰幼兒對於需要的滿足的這種必須性是客觀現實的,就是它有需要就一定要被滿足。

但是對於成年人來講,由於生命已經發展成熟,足夠強大,可以自己滿足自己需要,因此對需要的滿足是可以等待的也可以接受,不被滿足的也就是放下。得不到就是需要,不被滿足成年人正常是可以接受的。

舉例來說,嬰兒餓了你就必須馬上去為他不喂他,他就會一直哭,時間再長一點,嬰兒就會特別恐懼,最後會被餓死。但是成年人餓了他不會恐懼,一頓不吃也沒關係,甚至現在有很多人去辟穀,幾天,幾周不吃東西也沒事,就是這個原理。

但現實中為什麼很多成年人接受不了不被滿足呢?特別在感情中越是得不到就越是抓著不放,即使被傷害的傷痕累累還是放不下,念念不忘,根源就在於小的時候需要是不被滿足的,特別是母親和父親的愛。

由於當時沒有得到母愛和父愛的滿足,因此個體的心理發展就停留在了那個時間點就被卡住了,心理發育就停滯了,雖然身體一直在成長,直到成年也依然要求自己的需要,一定要被滿足,不滿足就不行,這其實是在延續或者重複小時候那種“需要必須被滿足”的狀態,這就是執著,一種無意識的心理慣性。

那麼如何破除這種執著呢?其實也很簡單,就是領悟到自己已經長大了,可以自我滿足,對於需要也可以不滿足,即使不滿足也不會死。或者他不愛我,一定有別人愛我,別人可以接受我的愛,也可以不接受,她不愛我,我可以去愛愛我的人,並不是非他不行。

所謂聚散都是緣,需要的滿足是要具備各種條件的,所以才說人生需要隨緣!

這就是放下執著!隨緣不執著!

其實人生很多痛苦就是執著所致,放下執著,痛苦自然煙消雲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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