餘先生說:相戀三年的女朋友見家長後要彩禮30萬,我沒有那麼多錢,我該怎麼辦?我和女朋友是相親認識的,兩個人相戀了三年,平常感情也是可以的,也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,上週去見了雙方父母。女朋友媽媽明確要彩禮30萬,不然不能將女兒嫁過來。但是我現在27歲,所有積蓄加起來才16萬,以後還要買房子,車子,孩子上學也要不少錢,感覺壓力很大。和女朋友也商量過這個事情,女朋友說她的姐妹們的彩禮都是沒有低於30萬的,女朋友和我說要30萬彩禮,說父母養她這麼大不容易,沒有彩禮不嫁,我不知道該不該放棄這段感情。
陳先生說:我丈母孃訂婚當晚11點左右臨時加價,還要求要現金,轉賬都不行,不同意就取消訂婚,我自己親戚這邊都通知了,臨時取消丟不起那個人。要不是我未婚妻懷孕了,打胎太傷身,又不忍心ko自己的孩子,不然直接就走了,我當時又不能讓我自己的父母知道,丈母孃那邊臨時加價,然後跑了好幾個ATM取現,最終訂婚了,然後自己花了2年的時間才還完這所有的債,真心累。
個人的看法:父母辛辛苦苦把女兒養這麼大確實不容易,但是也要看男方的經濟條件,畢竟不是每個人都能隨隨便便一下子拿出幾十萬塊錢來,如果兩個人因為結婚欠下一屁股的債,婚後的壓力可見有多大。
有一句話說得很對,彩禮和嫁妝是兩個家庭對新生家庭的鼓勵,而不是一個家庭對別一個家庭的扶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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