瞭解我的人都知道我現在過的究竟是怎樣的生活?是我很懶嗎?還是我很笨嗎?又或許是我很醜嗎?
以上答案應該都不是,這一切都是和十年前的選擇有關,所以從我身上真正體會到了什麼是選擇大於努力。
2008年的我在職場最好的時候選擇了戀愛,選擇了結婚,選擇了家庭。那時候的我拿著近乎萬元的薪水,一個人自由自在地遊走在全國的一線城市。
我是一個鞋子控,去商場買鞋子都是幾雙幾雙的買,不是百麗的就是TAT的又或者是星期六的,總之都是一些品牌的,拿著最先進的索尼的觸屏的照相機,用的是東芝的電腦,去逛商場買衣服基本是不看價格的,只是看款式面料是不是自己喜歡的。
那時候總部在上海,只要一回上海就約同事逛街購物,啃鴨脖吃火鍋,之所以敢這麼揮霍,是因為我們家早就在廣州定居,而且老弟給我留了一個不錯的房間,我工作的行業坦白說是不用擔心失業的,只要自己想做,從來都不用自己找工作的,只是待遇方面可能會有一點點差別而已。
在這種優越的環境中從來沒怎麼為以後考慮,又或許是因為上海太多朋友的緣故,她們傳遞的理念都是,女孩子賺錢就是為了享受更好的生活,什麼房子車子存款這些都是未來老公的事情,你只需要把自己打扮漂亮就好。
這樣的日子確實讓我瀟灑了幾年,後來過了三十歲,就考慮是不是該結婚了,是不是找個男人嫁了,在外漂泊了那麼多年想當家庭主婦了,當你有這個念頭的時候就不想在工作上努力了。
就這樣在同事的介紹下,認識了我前夫,說他是自己創業的,比我大八歲,由於一些個人的原因的一直沒有結婚,我認識他的時候,他剛好從上海回西安創業,我是一個簡單的人也沒問太多,就先電話資訊QQ聯絡著。
一次正好有去西安出差的機會,我順便見了他,五官端正,個子高高的,一直在我的概念裡,我就是要找一個比我大的會照顧我,而且一定要個子高高的那種,無疑他是符合我的擇偶的外在標準的。
再加上他說他自己創業,我覺得這更好,比較自由,我雖然是打工的,但是相對來說在公司領導都是滿寵我的那種,所以還是比較自由。
第一次見面基本上把西安該逛的地方都逛了,回民街、大唐芙蓉園、鐘樓、大雁塔等等,好吃的小吃也吃了,當然在我心裡我不是那麼喜歡吃的,肉夾饃還可以,羊肉泡饃就不喜歡,麵皮也好吃,還有油潑面不錯但是臊子面就不好吃,因為我生在成都,長在廣州,這兩個地方都是出美食的地方,所以可能有些挑吧。
對於他這個人談不上喜歡也算不上討厭,只是我們生活的軌跡相同就試著去了解,在談了異地戀半年後,我正式去到西安,同居一個月的時間我們閃婚,結婚以後才徹底瞭解他的情況,那時候我們在西安租房子住,當然因為他當時是準備自己創業的所以租的房子還是比較大的,一百三十多平米,大大的客廳,一個大臥室加一個小臥室外加一個大大的陽臺。
和他在一起的幾年雖然是租房子住,但這一點還是沒有委屈過我的,我們一直住的都是一百平以上的房子,懷孕生孩子的時候我徹徹底底做起了家庭主婦,以為日子從此會過的幸福平淡,但是事情壓根兒不會往你想的方面去發展。
懷孕的時候他天天在外應酬,坦白說結婚幾年,他身邊的朋友我一個都不認識,除了家裡的親人認識幾個,也永遠不知道他一個月賺多少錢,他會主動的給家用,你要買什麼也會額外給你錢去買,但是絕對不會把錢交給你來管理。
人就是這樣的,在家裡帶孩子我沒有覺得多辛苦,但是他那種對家的態度讓人莫名的鬼火,女人都是有好奇心的,有好幾次我讓他和我一同外出帶著孩子去超市買東西,他的態度永遠是要麼你在家帶孩子,要麼你自己去超市,就這樣我心裡開始懷疑,懷疑他有什麼秘密。
後來有一天他外出忘記關QQ,我看到了我不該看到的東西,我是一個心裡藏不住事的人,有什麼就一定要爆發,他回來我找他吵,他的邏輯可笑極了,相信一個人就不應該看他的QQ,手機或者簡訊。
而我的邏輯是你沒有做什麼見不得人的事你怕別人看什麼呢?有了這次爭吵之後,疑心更加重了,某天鬼使神差地在家裡收拾東西,看到了他的日記本,這裡面記錄他好幾年的生活,我一直以為他不是我想要的那個人,這時候我才知道我也不是他想要的那個人,我們的結合就是因為可能彼此想結婚了,沒想到又那麼快有了孩子,所以就這樣湊合了下來。
從小我就是一個叛逆的女孩,好像沒有什麼事情可以難倒我,我把孩子送進了幼兒園工,在一個公司做客服主管,這份工資足以養活我和孩子了,只是比較辛苦,白天上班晚上帶孩子,畢竟孩子才一歲多。
我們的狀況依然是那樣,各做各的事各不管各,基本無交流,除了因為孩子的一些事情不得不說兩句,彼此都把彼此當作透明人。
15年當我準備在呈貢買房的時候,他一分錢不給我,讓他借點錢湊首付也不借,我就乾脆自己刷信用卡付了首付,從這以後我們的關係更加惡化。
後來有次出差回來,又在他手機裡看到了一些不該看到的東西,我忍無可忍,提出了離婚。
他的態度是他要孩子不要我給一分錢的撫養費,也不會讓孩子見我。我告訴他不可能的,他說如果我帶孩子他不會給一分錢,他這一生也不會見孩子的。
孩子才五歲自己也選擇留在了我身邊,就這樣他一聲不吭的選擇了失蹤,拿走我的手機,刷我的信用卡,轉走我存的錢。給我和孩子留了0.38元還有一大堆的信用卡債務。
我把孩子送進了全託的學校,自己創業,雖然這日子真的過得無比艱辛,但是我還是活下來了,離婚官司打了五年才正式解脫,這些年精神上的經濟上的壓力只有自己知道。
現在的我住在一個公寓裡,帶著孩子自己創業,馬上孩子上初中了,我得要更加拼命的工作給她提供更加好的教育環境。
透過我真實的事情,我想告訴大家:
一:千萬不要想著去靠一個男人,如果我當初不是這樣的想法,也不會在那麼高薪的時候放棄自己的工作和收入。
二:千萬不要閃婚,更不要隨便生孩子,否則毀了自己也毀了孩子。
三:無論什麼時候都要保持有賺錢的能力,首先不要說生活的多好,起碼可以生存下去,如果現在的你沒有,那麼你一定要各方面提升自己,保證自己不要被社會淘汰了。
四:一段好的婚姻可以讓你重生,一段不好的婚姻可以毀你半生,不管你信不信,反正我是信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