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才和老媽電話聊家常,老媽說起:“春節前夕,你老爸提前買了三千多塊的羊肉,都是村裡鄉親養的山羊肉。你要是離得近,就給你拿幾塊過去了,可惜,嫁得遠了,平時有點什麼好吃的也帶不到給你,有點什麼事也是指望不上你的。”
雖然老媽是半帶開玩笑著說的,但是聽完這番話,我心裡也是五味雜陳,不是個滋味。
我是廣東嫁廣西,距離三百公里左右,開車差不多要四個小時。不算太遠,但是在父母眼中,摩托車10分鐘到不了的距離便是遠嫁了,而且,廣東到廣西,還過了一個省。
當初和老公戀愛時,爸媽是很反對的。大道理都說盡了,也改變不了我的決心。
我那哭得是痛哭流涕,非他不嫁,爸媽沒法子,只能先應著。
後來結婚生下女兒後,都說隔輩親。爸媽出於對外孫女的疼愛,連帶著看孫女她爹也可愛了。
遠嫁的日子,就這樣平淡地過著。雖然沒有大富大貴,但是有了兩個可愛的孩子,日子過得也算有滋有味。
但是,對父母的愧疚感一直都壓在心中。
當時不懂他們的良苦用心,為了自己的任性傷了他們的心,現在為人父母后才懂得。
人啊,總是後知後覺。
但是,人生不能重來,只能往前走。
所以,現在心中只有一個想法。努力提升自己,努力賺錢,到時實現了經濟自由。只有經濟自由了,才能行為自由,才能更好地照顧好父母,讓遠嫁不再遠,讓爸媽傷了的心復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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題外話:
遠嫁的姑娘們,如果能重來,你還會選擇遠嫁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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