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我39歲,生日的陽曆和陰曆與出生那天重合,剛好兒子滿14週歲,在法律上需要獨立承擔一些責任。是挺具有意義的一年。巧的是,我和兒子的生日就差了六天,於是決定留下點紀念,在我們生日的那幾天去拍套全家福。
嬉嬉鬧鬧了半天,在一片歡樂的氣氛下完成了兩套服裝的拍攝。
拿到照片後,很多朋友都說挺有紀念意義的,也挺羨慕。我說也可以去試試啊,結婚時沒拍婚紗照的也可以有機會補下,朋友都說不敢,有點難為情,穿不出來。
不敢是因為怕別人笑話吧。很多時候我們都活在了別人的眼光裡。別人會這麼說,別人會那樣覺得,往往忘了問自己的內心到底是否願意。
媽媽總是告訴我,吃什麼玩什麼都只有自己知道,別人看不見,只有買了什麼人家才能看到。媽媽總希望我能買些金銀首飾戴戴。我說我不喜歡金銀首飾。
吃什麼玩什麼,別人看不見,可我看的到。吃什麼,我能知道那個味,可以感受那個環境。玩什麼,可以讓我緩解工作壓力,可以讓我看到更大的世界。金銀首飾,別人能看見,可我不鍾情。為什麼要根據別人的喜好來裝扮自己。
其實我們也並沒有想象的那麼重要,別人的說法只是一個說法,和你做了什麼沒關係,不說這個,也會說那個。只要覺得是對的,想做的,就不用考慮太多。
眾口難調,執著於別人,最後忘記的是自我。做自己,讓別人認可,你就是這個樣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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