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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第一次喜歡一個人是在高一。

那個安安靜靜的男孩永遠坐在教室後排的角落裡,特別的不起眼。別人打遊戲都狂吐髒字,只有他在那慢悠悠地,“誒?你們在哪,我怎麼找不到你們呀!”

他長的不是多麼好看,臉有點長,眼有點小,嘴角有點鬍渣,但他的聲音那是一個好聽,普通話那是一個標準。我很長一段時間想我應該是喜歡上了他的聲音。

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,我就喜歡偷偷的看他。上課時假裝轉頭看時鐘偷偷秒他一眼,然後會笑很長一段時間;每天早上路過我的座位時,他總是用通紅的手拿著蘋果。

他不懂的畫畫,卻自告奮勇畫了黑板報,我非常喜歡他畫的長城,在下課後,躲開攝像頭偷偷的拍了照。和他一起畫畫的是我們宿舍另一個小女生,兩人一起交流,一起下課。

說實話我吃醋了,其實也不算,我這小小的暗戀是多麼不起眼,可能他還不知道我的名字。沒錯,我自卑了,那個女生會說日語,會畫畫,人緣棒,學習也好,更重要的人長的也好看。那我呢!面板黑,胖胖的,牙也有點呲,學習更是不出名。

我躲在被子裡哭過,也暗自發誓好好學習比過她,可是並沒有改變什麼。然後的然後,我依舊暗戀著,依舊落後著,依舊自卑著……

可是喜歡一個人的感覺真好,因他的歡喜而高興一整天,筆記本上寫滿了他名字的縮寫。他還是安安靜靜的坐在後排,我還是偷偷摸摸的坐在前排看著他,他的樣子真好看。

半個學期沒有和他說過一句話,但是卻發現了他越來越多的優點。在書店看到他把最後一件書紳士地讓給一個女孩,等他走後女孩來了句,他好好哦。說實話,心裡有點驕傲,也有點羨慕。在教室他主動幫女孩搬書,也會自願擦黑板,上水。種種原因都讓我更瞭解這個男孩,也更喜歡他。

我仍記得那個下午,他走到我面前喊了我的名字,我驚訝了,那一瞬間想好了各種可能性,更是不要臉的想好了未來,可是他後面一句立即打破了我所有幻想,“幫我叫一下你同桌”

文理分科時,我千方百計的打聽到他選的什麼,自己也分析過他的優勢,毫無偏差的,他選了文科。文科,註定要學習語文,而我的語文從來沒有上過100(滿分160),天知道我對語文的絕望。相對於語文,數學我更拿手一點,偶爾會考班級靠前的名次。毫無疑問,理科才是我的歸宿。

我沒有像小說裡寫的那樣為了一個人改變自己的選擇,因為我沒有為了一個人放棄全世界的資本,沒有小說主人公那樣的身份背景,更沒有他們的勇氣。是的,我們選擇了相反的道路。我的暗戀時光也就此結束了。

我們在高一相遇,他給了我對高中生活的憧憬與想象,之後我們擦肩而過,過上了屬於彼此的人生。

高二他在我隔壁班,偶爾看上他一次,在集隊時知道了他當上了班長。高三不在同一樓,一個學校原來這麼大,再也沒有偶遇過。

在高三時,因為沒日沒夜的刷題,我變瘦了,成績也超過那個會畫畫的女孩了,可是我們已經不在高一了,我們都已經成為高三的奮鬥者,為了眼前的高考,為了將來的幸福。現在回想當初的暗戀時光,是那麼的羞澀,短暫。

那些在心裡反反覆覆斟酌的話一直沒有說出口,也許是因為骨子裡的自卑吧!

高考後來了一場向過去告別的儀式,終究還是用兩年的時光忘了他,但永遠不會忘了那情竇初開的高一,忘不了當時喜歡一個人的感覺。

其實在每個人生命中,錯過才是必然,也需要釋懷。願相逢皆是美景,願錯過也能盡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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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,丈夫一次比一次狠,這次更是骨裂三根
  • 挽救婚姻,你需要這樣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