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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最近經歷了一些事情,讓我知道,其實和很多人你是 沒有辦法凡事都爭辯一個是非對錯的,因為有的人確實對一件事情的判斷特別的簡單粗暴,只要超出認知的東西,就直接否定是錯的。

最可怕的是,他們還特別無敵蜜汁自信,覺得自己百分之百的正確,掌握著世間一切的真理,也超級愛批判他人比如:“上大學有什麼用,出來還不是給人打工,女生讀那麼多書幹什麼,就應該嫁給人,女的不應該就是嫁給男人,相夫教子,裝什麼抑鬱,就是閒的,天天自哀自憐。。。。等等類似的此類言論。

其實我發現和這類人講道理完全沒有用,對方本質上的狹隘已經斬斷了所有的溝通的可能性,雞同鴨講只會損耗精神,甚至還會被他們的負能量反噬,對生活產生懷疑和失望。林肯先生在與人爭辯的話題上,發表觀點很到位:任何決心有所成就的人,決不肯在私人爭辯中耗費時間。爭辯的結果,包括髮脾氣,失去自制,其後果是難以讓人承擔的起的。與他爭辯,被咬一口,倒不如讓他先走,否則就算宰了他,也治不好你被咬的傷疤。

這句話值得思考的,它告訴我們:有些時候,認知層次不同的人相處,不爭辯,不僅是最好的反擊也是最好的保護。層次不同解釋不通。

圈子不同,不必強融,但是跟不同的人可以混在一起,但沒必要混在一起。

人與人交往的本質是價值互換,分清界限,選擇能在一起的朋友才不會浪費時間,如果遇到與你背道而馳的人,不要極力解釋做無用功,要知道不是所有人都配與你爭辯,畢竟這是一個人的朝聖,可能有些孤獨,但只有堅持到最後,才能成為本該成為的那個人。

懂你的人,無須多言,心理學上有一個交往界定,說現代人相處容易有一個行為叫做“非愛行為”、

用愛的名義,對親近的人進行非愛的性掠奪,要求你不能做他認為不對的事情,比如,男的認為女的不能穿短裙,不能去酒吧,不能和別的異性親近,家人認為不能亂花錢,不能和陌生人交朋友,朋友認為不能去國外旅遊,不能浪費,要存錢。。。。。。

我想起王爾德說過的一句話:自私不是一個人按照他自己意願生活,而是要求別人按照她的意願生活。

我覺得人與人在一起,最重要的是,三觀一致,不是要一隻,而是要尊重彼此的不同的觀念,理解彼此想要的未來是差不多的,就像你喜歡麻辣燙,他喜歡吃五星級海鮮自助,但是彼此絕不會貶低各自的興趣。我想這樣的人,才值得走進我們的生活。

遇到諷刺嘲笑,不要解釋,別浪費時間,內心豐富的人,從不火災別人的嘴裡,而是有態度活出自己,時刻記住,你的時間很寶貴,沒必要浪費在與別人的語言的槍林彈雨,不如用行動的實力狠狠的打疼對方的臉,冷靜的討論問題的本質,千萬別上升到人身攻擊,讓本能反應降低,變成自己都討厭自己的人,因為那樣有太多的隱形成本無緣無故的被對方佔有了,而對方的顯性成本卻能好像彌補錯誤似的,這是交易的不平等性,最終造成不平衡。

年過完了,收拾一下心情,可是也不知道去哪裡收拾,我突然覺得好無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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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,丈夫一次比一次狠,這次更是骨裂三根
  • 經歷過的人生是什麼感覺,從小上學到現在的上班日常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