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兩天,我在手機上刷到的新聞內容,很多都是小夫妻、小情侶秀恩愛的,我真是越看越羨慕啊!
我與老公已結婚27年,真正的老夫老妻了。我們是閃婚加裸婚,從相識到領證,只有八十多天,閃得夠快的。我們只領證不辦酒,住老公單位的單人房,自己買了一張床,再加一套組合櫃。用組合櫃把房間一分為二,裡面是臥室,外面是飯廳加客廳。廚房在走廊,衛生間是公用的。最後再花掉我兩個多月的工資買了一輛鳳凰牌腳踏車,僅此而已。
就這麼簡簡單單地把自己嫁了,可一直到現在,我也沒有覺得有什麼遺憾或者後悔的。我本來就喜歡簡單的生活,對繁瑣的婚禮習俗,有較強的牴觸情緒。因此,我跟老公和我父母說,不要辦婚禮,雙方的兄弟姐妹吃頓飯就行,他們也尊重我的選擇。
於是,在我們結婚的當年,第一次跟老公回婆家過年,就喊了他的兄弟姐妹來吃了一頓團圓飯,算是大家相互認識了。過了年,正月初二,回到孃家,老爸也叫了他的兄弟姐妹,吃了一頓姑爺飯。我的婚事就算辦妥了,簡單得令人嘆惜。
有的人說,結婚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件大事,不能就這麼潦草地辦了,否則得不到男方的重視,會讓你後悔一輩子。
二十七年來,我倒是沒有覺得老公不重視我,更沒有後悔過嫁給他。我們都有自己的工作,有各自己的收入。下班回家一起做家務,孩子一起帶,對雙方的老人同樣孝順。我們幾乎沒有因為經濟問題、孩子問題、老人的贍養問題而爭吵過。我們的婚姻生活是平淡而溫暖的。
我常常想,夫妻搭夥過日子,互相尊重、互相理解,互相包容,這就夠了,還要奢望什麼呢?
我和老公,作為六零後的老同志,對這種洋人的節日並不感興趣。所以,在我們的生活裡,從來沒有聖誕節,更沒有情人節。因此,每年的2月14日,這個從西方國家傳入中國的情人節,就不是我們喜歡追隨的了。
今年2月14日(大年初三)那天一早,孩子便開玩笑說:“老爸,今天是情人節,你不送什麼禮物給老媽嗎?"
老公不屑地對孩子說:“你媽又不是我的情人,她是我的老婆!“
"哎呀,老爸真不懂浪漫。情人節並不是情人、戀人之間過的,已婚人士也過情人節呀。難道夫妻就不是有情人嗎?"孩子對她老爸的態度很不滿,在為我打抱不平了。
“我們不過洋人的節日,中國有中國的傳統節日,為什麼非要過洋人的節日呢?"一向脾氣執拗的老公,他怎麼可能輕易改變自己認定的事情呢?
最終,在洋人的情人節這天,老公真的什麼東西也沒有送給我,連一個紅包、一句祝福的話也沒有。當然,我對他也是如此,
儘管我會十分羨慕那些年輕婦女或者小姑娘們,可以收到老公或男朋友送的心儀的禮物,可我也不會去責怪自己的老公不懂浪漫、不解風情,只要他在今後的日子裡,能一如既往地疼我、愛我,不因為生活的瑣事而讓我傷心難過,那就是送給我的最好禮物。
洋人的情人節,那是別人過的,與我無關!
桃花也是情人節的重要禮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