透過現象做本質,當“比較思維”在我們的生活中佔據了上風,我們便很難獲得幸福感。
當你感到不幸福的時候,你不要只想著做能平復自己情緒的事,比如暴食、熬夜、不停打遊戲,這會讓你獲得表面的快樂,但在快樂後可能會讓你陷入更深的自責與不快樂。在此時,找到真正讓你感到不幸福的原因並解決才是真正獲得幸福感的方法。
當你困在競爭中時,你更不能被“比較思維”操控,當你去做一件事時,你要明白你不是因為大家都做了而去做,而是這件事真正能讓你獲得什麼你才去做。舉個簡單的例子,大家都會跳舞,而你不會,這不應該是你去跳舞的理由,跳舞使你開心,讓你感覺身體舒服,這才是你去跳舞的理由。
簡單點說,做任何事情都需要你自發的去願意做這件事,並且設立了一個小目標,且容易達成的目標,除此之外想提升幸福感還有哪些方式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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