整個晚上,心情久久不能平靜,不知道怨誰,應該也埋怨不了任何人,路是自己選擇的,跪著也得繼續走下去。
出生在90後的我們,結婚前大部分是各自家庭的小公主,小王子,雖然那個年代比不上現在的孩子們,但是,比起父母一輩以上,應該是很好了,至少記憶裡,吃穿都沒有發愁過。所以,性格從我們這一代,也越來越具有鮮明的特徵。或許這也是為什麼現在的離婚率越來越高的原因之一吧。
結婚後,有無數次的衝動想離婚,但是一點點的,終究是性格敗給了現實,經濟不獨立,離婚後如何去養孩子,再現實的說,現在的孩子誰不想過衣食無憂的日子,沒有能力,孩子會跟你嗎?不懂事時可以,懂事以後呢?曾經覺得離婚至少有父母做後盾,但是,父母又能陪伴你多少年呢?更重要的是,上一代的父母,有幾個會贊同離婚得呢?尤其,我的媽媽。因為我是計劃生育外的孩子,這輩子父母無論從精神精力上還是金錢上,都付出了無數的心血,再加上50年代人的思想,結果可想而知。有時我會心裡面偷偷埋怨,為什麼我的父母,當我婚姻裡受委屈了不安慰我,為什麼當我決定離婚時想回家竟然不接受,為什麼還要我去當沒事一樣去我公婆那裡?尤其讓我不明白的是,為什麼她的思想裡,我的孩子就是給人家生的,就應該爺爺奶奶管?難道現在不大部分是姥姥姥爺陪在身邊的多嗎?其實我可以接受爸媽年紀大了,幫我照顧孩子身體真的吃不消,但是我就無法接受我媽所說的,孩子就應該爺爺奶奶管。
在我的觀念裡,兩家人就是兩家人,不同思想不同價值觀,又怎麼會融洽呢?爺爺奶奶幫忙是幫自己兒子,姥姥姥爺這邊幫忙是幫自己閨女,這難道不是現實嗎?這個社會里,真正能把對方父母當自己親生父母的又有幾個?何必互相惱火呢?既然自己都看不慣對方,又為什麼要求女兒去做到呢?說都會說,能做到的又又幾個?
回頭望望,孃家這條路竟然成了一條再也無法回去的路,回不去,還不願意過來幫,不是不幫,是離親家太近,這讓遠嫁的我怎麼辦?其實不過是自尊心在作祟吧。常常在想,自尊心在孩子的事情上算什麼?如果我的女兒,兒子長大後,我一定不讓他們任何一個人有這樣的無奈,錢的方面能幫我就幫,不能幫我可以出一份力,如果孩子不需要幫,那我也不會惹人嫌,至少無論怎樣,希望與孩子相處,彼此心裡能自在舒適,不讓孩子夾在中間為難即可。或許人老了思想會不如現在通透,但也希望自己用文字記錄下現在的所感所想,不至於老了再讓孩子們經歷自己所承受過的無助與無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