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年和哥們喝酒,酒過三巡,跟我吐露真言。他與女友相處9個月,扛過了品位不合的磨合期,卻終究不能走入婚姻。
戀愛是擇優模式,在最吸引你的那一點,選優勢最明顯的人,你貪財,就選最有錢的,你好色,就選最好看的;而婚姻則是比爛模式,在入你眼的人選中,選爛事最少的。
遲遲不婚的兩個人,通常是一方身上或家裡爛事太多,哥們就是無法忍受女友和她前男友的爛事。
一週前她買了新手機,把舊手機還給哥們,哥們錯登了她的淘寶,發現12月初,她買過成人用品和情趣內衣,而11月中旬至平安夜前,他倆冷戰,並未見面。
面對如此完整的證據鏈,哥們終於坦白:那是女友交往五年的前男友,大學4年+畢業1年,五年異地,分分合合,他倆冷戰時,前男友來找過她。
他對她很好,她當年買房時,他掏的首付;她對他也很好,他創業逆境時,她轉賬資助。
哥們頓感自己像個外人,抓了半天小三,結果發現自己才是小三。
哥們對她說:“過年本想見見你父母,現在看來沒必要了,我們平時因吃飯、拍照、購物吵架,我都可以忍讓、妥協、調整,因為那是我們兩個人的事,但涉及到第三個人,沒的商量。我可以忍著委屈過日子,但不能忍著噁心過日子。”
這個故事裡,沒有好壞人,只有三個異地戀的受害者:
對哥們女友前任而言,他甘願掏首付的小鎮姑娘,來到燈紅酒綠的城市,的確為他苦守了五年,但最終,還是破防了。
對哥們女友而言,慶幸的是,她遇見的是真心英雄,而非城市獵人,不幸的是,五年一夢,謀愛謀生,兩手空。
對哥們而言,是拿她當過驕傲,也為她憧憬過未來的,這種落空,是無法用金錢填補的。
這段三角戀,沒有值得分享的經驗,但至少有教訓,值得借鑑:
第一,儘早結束異地戀,不要高估你的感情,愛情的世界,向來近水樓臺先得月,不要高估你的魅力,你沒有薛平貴的本事,也不會有王寶釧為你苦等十年。
第二,不要冷戰,特別是女友漂亮的,你以為晾她一陣,她會更聽話?當多日不見,她略帶歉意地挽著你時,可能,你已經被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