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是一年春節,又是在丈夫家過年。
從早上六點起床後,我就一直在廚房忙碌。
我不知道自己迎來送走了幾撥客人,做了幾頓飯,只是不停的洗菜、炒菜、上菜、刷碗。
這就是我回婆家幾天來生活的全部。
我真的害怕回婆家過年,不是因為我嫌棄婆家,而是照顧一大家子人的吃喝拉撒讓我心力交瘁。
我決定,從此以後,我只是一個兒媳,丈夫弟弟的大嫂,至於母親這個角色,她應當也只能屬於我的孩子。
丈夫家有三兄弟,他是老大。
我們結婚前,婆婆就因病去世了,留下了剛過60的公公和三個兒子,小兒子也有18歲。
結婚後的第一年春節,我是回婆家過年。
我也是第一次見識到,沒有女人打理的家可以髒亂到這種程度。
一進家門,就見到地板上的黑漬這裡一灘,那裡一灘。
廚房的檯面上到處都是油膩膩的,吃過的碗隨意地堆放在那裡,不知道有多久沒有清洗過。事後我才知道,他們是用一個才臨時洗一個。
公公床上的被子也不知什麼時候換的,反正在洗衣機裡洗了三遍,我覺得被子還沒洗乾淨。但那大冷的天,我也不可能用手去清洗。
我整整清理了三天,不知道扔了多少袋垃圾,家裡才基本有個家樣,雖說不上多整潔,但起碼能住人,能在裡面生活了。
第一次回婆家的十天,是我這輩子幹家務活最忙最累的十天。
我出生在農村,自認為不是一個拈輕怕重、吃不得苦的女人。
平時在自己家,除了上班外,家務活也是我包乾,丈夫最多隻是偶爾收拾一下碗筷,或出門倒一下垃圾,我並不覺得做家務有多麼難。
但在丈夫家,我第一次感受到家務可以讓一個人累得心力交瘁,甚至心生恐懼。
每天從早到晚,有洗不完的衣服,擦不完的地,做不完的飯,洗不完的碗。
公公和兩個弟弟,除了吃飯、喝酒、聊天外,就是打牌,好像我做的這一切都是理所當然。
只有丈夫閒暇時會偶爾給我搭把手,問題是他也是在不停地忙前忙後。
自我們登記結婚後,公公說他已經年滿六十,兒子也長大了,自己應該跟城裡老人一樣退休。自此,家裡的事基本上不聞不問。
可是,人家城裡人退休後是有退休金的,他可是什麼都沒有。
他三個兒子,除了我丈夫已參加工作外,剩下的兩個還在讀書,其中一個正在上大學,一個馬上要上大學。
公公撒手不管,所有的負擔只能落在我們身上。
說實話,我對此還是很有意見。
負擔公公的生活還可以算是子女的法定義務,但負擔兩個弟弟的學費和生活費,只能算是友情贊助,真正主力軍應該是他們自己的父母。
丈夫對我說,婆婆走了,公公又不願意幹活,如果他不管,兩個弟弟的書可能也讀不下去了。如果他們不能成材,對我們將會是一輩子的拖累。沒有爹孃管的孩子,只能是長兄如父,長嫂如母。
我承認,當時之所以看上丈夫,就是因為他的那份責任心。也正是這份責任心,不僅拖累了丈夫,也拖累了我。
若是因此放棄這段感情,我確實又不捨得。既然不捨得,就只能站在丈夫的立場上換位思考。
我不得不這樣說服自己:如果是我的兩個弟弟要讀書,父母又無力供養,難道自己會忍心看著他們輟學?
“扶弟”的生活是個無底洞,填補這個洞窟好像沒有期限。
我們兩口子都是工薪階層,收入也處在城市的中上水平。若是這份收入僅僅用於自己的小家,我們還是能過上中產階級的生活。但就是因為丈夫要顧家,要供兩個弟弟讀書,讓我們的生活不得不節衣縮食。
我們結婚五年後,才勉強湊夠了一套房子的首付。
房子是二手樓,買的時候樓齡已經超過20年,面積只有60平方,而且是樓梯樓的9樓。
時至今日我依然清晰記得,那時自己身懷六甲卻要爬九層樓梯,真是有點畏懼。但我的內心還是歡喜的,因為終於有了一個自己的家,而且,丈夫的兩個都已經大學畢業,從此可以只為我們這個小家活著,幸福的生活彷彿就在前面向我們招手。
就在我們買房的次年,他在蘇州工作的大弟弟也要買房,並伸手向我們借50萬。別說我們當時沒有50萬,就是有也不會借,我們為他前前後後花了十幾萬,他可曾想起來要還過,一切都覺得理所當然。
沒想到我丈夫卻揹著我給了十萬。得知這一訊息後,我與他大吵一架。結婚六年來,我們之間雖然有過爭執,但從來沒這樣大聲吵過。
我對丈夫說:如果你現在還是隻管兩個弟弟,不顧我們的小家,那我們的婚姻就到此為止。
結婚後我們一直是各管各的工資卡,但自那次吵架後,我將他的工資卡收回由我保管。好在他沒有拒絕,否則我還真不知道自己與他的婚姻能否繼續下去。
買房事件過去沒多久,他的大弟弟又提出借錢買車。由於丈夫的錢都由我保管,所以電話直接打到我這裡。我不假思索地拒絕了,只聽電話那頭,他的弟弟大聲指責我,說我認錢不認人,不顧他們兄弟間的情義。
我懶得聽他繼續說下去,直接掛掉電話。我自認為結婚以來,對他們家已經是仁至義盡,我不欠他們的,要欠也是他們欠我的。
之後,丈夫的小弟來到我們這個城市工作,由於租房太貴,想住在我們家。不要說我家的房子很小,就是足夠大我也不會同意的。如果住在一起,還不是要我來照顧他的吃喝拉撒。
我認為,兄弟之間長大後,就應該各過各的生活,不應該攪和在一起。
我的兩次拒絕,也徹底得罪了他們,都說不認我這個大嫂。我毫不在意,當初的幫助完全是看在丈夫的面子上,也沒想過需要回報。
第一次回婆家過年後,我就很不想再回婆家。
丈夫是個好面子的人。他說如果自己不回去,過年時的家就不像家了。每次我都是被他以同樣的理由說服。
我們是年28到家的。與往年一樣,家裡什麼都沒有準備,就等著我們回家操辦。唯一不同的是,家裡多了兩個人,一個是大弟弟的媳婦,一個是小弟弟的女朋友。
整個春節,丈夫主外我主內,其他人只要等著我們伺候就好。
就在昨天,丈夫去親戚家拜年,我在廚房幹活,只聽見剛滿兩歲的兒子哭喊著跑進來,身上摔得一身的泥土。我壓抑已久的怒火再也忍不住了。馬上丟下才洗了一半的碗筷,解下圍裙,抱起兒子回到房間。
我一邊收拾衣物,一邊給丈夫打電話:這個家我一天也不想呆了,以後也不會再回來了,我是嫂子不是媽,如果想讓我做他們的“媽”,我做不到!
我不等丈夫回話,就結束通話電話,抱起兒子直接回家。
我不管丈夫是何等看法。結婚幾年來,就是因為自己太在乎別人的看法,讓自己沒有好好過上一個春節。
從此以後,我要為我自己還有自己的小家活著,因為我只是丈夫的妻子,兒子的媽媽。
我只是長嫂,但不是婆婆!#婚姻與家庭#