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14日情人節本來是一個浪漫的日子,在天願作比翼鳥,在地願為連理枝。情侶之間在這一天總是會組織一個美好的約會,比如逛街看電影,去遊樂園玩,吃飯等等活動,這時難免會出現一個誰為消費買單的問題。
關於買單的問題,大家沒少糾結。特別是情侶之間,這個問題更加重要且棘手。
因為情侶之間是因為愛情才走在一起,談錢難免傷感情。
這是個現實問題,我們無法逃避 。既然這樣,那我們怎麼樣才能解決這樣的問題呢,才能不影響我們“執子之手,與子偕老”的願望。
這裡有兩個小建議,且聽我姑妄言之。
1、情侶買單可以AA。
可能會有一部分人接受不了,認為買單應該由男生來買,或者是情侶之間不應該分的這麼清,這樣太生疏了,感情淡了。
但是我覺得兩個人相處就要考慮彼此的購買力,錢包的現狀,多替對方著想也是相愛的一種表現。
如果只由一方來買單,錢包肯定受不了,而且其他生活方面也要用到錢。AA好處在於不讓某一方的錢包負擔太大,讓大家都能在其他生活方面的質量得到保證。
2、如果不能接受AA,那麼可以採取這種辦法:這一回男生請女生看一場電影,下一回女生請男生吃一頓飯。
這樣做倆人都有為經營一份愛情出力,不會一直讓一個人的錢包餓著。
就好像倆人在未來相處的時間裡,在生活中能夠相互扶持,共挽鹿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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