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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節期間,又被七大姑,八大姨催婚,相親物件無一例外全都是二婚的,或者是過了三十好幾還沒有結婚但條件一般,長相一般的。甚至於,我的親姑姑還給我介紹了一個四十好幾,死了老婆的,我直接冷著臉給拒絕了。
我的第一段婚姻是因為愛情,我帶著滿心喜悅嫁給了那個我深愛的男人,然而婚後才發現,我愛的人並不愛我,他心裡始終牽掛著的只有他的前女友。原以為有了孩子,可以讓我們的感情急劇升溫,不曾想,他竟跟我提出了離婚。說他當初之所以跟前女友分手,就是因為他媽覺得前女友身子單薄,不像是能生男孩兒的。如今,孩子有了,還是個兒子,他跟他媽,跟他們家的列祖列宗都有交代了,可以放心地去追逐他的愛情了。
我當時整個人都懵了,如果這件事不是發生在我身上,我會以為這是一出狗血的偶像劇。最初的時候,我沒想過離婚,只想盡力挽回他,留住他。可他堅定不移的婚內出軌,跟他的前女友在一起了。事情發展到那個地步,我也只能選擇離婚了。
離婚時,他跟他的父母都想要孩子,可因為孩子年紀小,加上我極力爭取,法官直接將孩子判給了我。之後,我就帶著孩子回了孃家。
很多人在經歷了一段婚姻的傷害之後,會不相信愛情。我正好相反,我依然相信愛情,而且更加渴望真正的愛情,不是單方面付出的那種。而且再婚的話,我希望找到一個愛我比我愛他還要多的人,這樣才能給我足夠的安全感,而不是像第一段婚姻那樣,自己扒肝扒肺的對人家,結果成了一場笑話。
可愛情這東西可遇不可求,想要找個合適的人更是難上加難。好在,我自己經濟獨立,並不是那種需要依靠男人,需要婚姻去過活的女人。
我有一間屬於自己的化妝品店,還跟朋友合夥開了一個美容中心,生意都不錯,經濟方面完全能夠自給自足。我也看了很多文章,說現在大部分男人都不喜歡離異後帶著一個男孩兒的女人,擔心以後還要給孩子準備彩禮,買房結婚啥的。
我雖然帶著我兒子,但房子我已經買好了,寫得我兒子的名字,且從現在開始,就已經給我兒子存彩禮錢,結婚錢了。我們母子兩個生活,開銷不大,做生意賺的錢,大部分都存起來給我兒子了。說實話,我不覺得我自己條件有多差,也不認為自己離異了帶著個孩子就要湊合將就,我只想找一個彼此相愛的人,再婚的話也是因為愛情,而不是搭夥過日子,我的想法有錯嗎?
關於再婚的問題,我父母跟我立場一致,都認為婚姻是不能湊合的。
可我身邊的七大姑,八大姨,甚至挨不著的街坊鄰居都為我“著急”,在她們眼裡,我就算事業再成功,再能掙錢,只要離婚拖著個孩子不嫁人,我就是有毛病,有問題。
自從我離婚後,聽到最多的話就是:“你看看你年紀也不小了,還帶著個孩子,只要人家不嫌棄你,願意幫著你養孩子,你就知足吧!”還有“你都結過一次婚了,對男人也別那麼挑了,只要人老實,踏實,對你和孩子好,掙錢少點兒也無所謂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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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絕不會因為我自己是個單親媽媽,就讓我的兒子成為別人眼中的拖累,但凡秉持那樣觀點的男性,也絕對不會成為我婚姻裡的另外一半。
我若再婚,必定是因為那個人值得,他愛我,也愛我的孩子。我愛他,也愛他的一切,但這種近乎於理想的愛情,很難實現,所以接受現在的自己,接受現狀,安心在自己的世界中自由自在,貌似是目前最好的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