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她分開是在2月14號,情人節那天。
我發了520給她,買了禮物給她,等她回來卻和我說我們分手吧。
我沒有說話,說真的很想哭,但我還是忍住了,最不值錢的就是眼淚吧。
那天,我們兩都看著天花板,她說我們不合適,三觀不同,性格不同,列舉出很多我的缺點,但是這些我都是又改,我糾纏過,我懇求過,不過最終還是分開了。他告訴我他給她定了花,她要出去拿。我知道這是沒有機會了,所有的曖昧你都欣然接受那我也沒必要出現在你的生活中,我當天買的車票離開了她,離開了那個我們一起打理出來的小家。
我有想過回去找她,是否還有希望在一起,但是每當這時候想起她與別人的曖昧,心裡都不是滋味。雖然告訴自己她已經不是你的了,你沒有資格去管她,但是每當想起以往種種,眼淚還是會不爭氣的留下來。在火車上的時間不知道是怎麼度過的,25h的車程,我不敢睡,一閉眼睛滿腦都是她的身影,她的笑容。我很愛她,但我知道有些事不是你以為就是正確的。這就是我的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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