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清楚的知道,把一個與自己毫無關係的字紋在身上會有什麼後果。
“咦~你這個紋身是個字啊。喲,花裡胡哨的差點沒認出來,這是把誰紋在身上了,女朋友啊?”
每次有人問我這個問題的時候,我的眼神都會不自覺的暗淡下來。“什麼女朋友啊...就是一個普通朋友。”
每每提起這件事,心裡就會泛起酸楚。明明把她刻在身上是為了紀念,卻時不時地會被不知情者在心口上插一刀。
我和她剛在一起時,便不被看好,人人都覺得我們不合適。有些人覺得我和她在一起是為了利用她的職務方便自己,還有人覺得我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。
其實我也感覺她沒有多喜歡我,我總能從她的眼睛裡看到一絲掙扎和哀慼,好似大家越是反對我們,她就越要和我在一起。
可我卻深深陷入她的溫柔無法自拔,在我眼裡她是無可替代的珍寶,即使我知道自己並不是她心中的最佳人選。
最後我們以分手告終。她一直都有一個很喜歡的人,後來因為家裡人不同意而被迫分開。
和我在一起之後,同樣也遭到了反對,可這一次她似乎想要死磕到底。無視任何人的意見,義無反顧地和我在一起。
她是一個很好的女朋友,溫柔體貼,事事周到。我很喜歡她,可她明明站在我面前,我卻永遠都抓不住。
我太想佔據她的心了,可我從她的眼神中看得出來,我只是一個用來對抗全世界,可有可無的工具人。
所以我提出分手的時候,她只是愣了一下,便同意了。那時候我心裡在想,只要她開口挽留,哪怕就兩個字“別走”,上刀山下火海我也願意。
分開之後我一直都忘不掉她,於是便有了這個紋身。聽說忘記一個人不是很難,只要生活中不再出現關於這個人的資訊,時間自然會淡然一切。
可我偏偏反其道而行。只是道理我都懂,可仍然抑制不住對她的喜歡,我只是不想忘記她,不想放過我自己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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