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和同村的一個同學去逛街,回來路上和同學閒聊,她問我:“你每年過年是先去看你爸然後再去看你媽。”我說:“嗯,有啥法子了,都分開了。”結果她說:“我也是,先去看我爸,然後在去縣城看我媽。”我問:“為啥了?”她說:“我爸媽也離了。”接著她說:“你說現在我們都成家了,日子也好過了,離了她又怎麼生活呢!”我說:“她離了,她心裡高興吧,她受過的苦,我都記得,你自己應該記得更清楚吧,她覺的高興就好了。”她說:“我也理解,就是一時半會沒轉過這個彎來。現在好了,這場電影給了我答案。”
說起她的媽媽真的是一個特別熱情的人,不管是對孩子還是鄰居親戚都是那種特別能讓你感覺到特真誠的人。但同時她也是一個受進孃家以及婆家欺負的人。她媽媽的婚姻在我們這個地方叫做“蛤蟆換親”,什麼意思呢?就是我家的閨女嫁給你家兒子,同時你家的閨女嫁給我兒子。那時候家窮,我們這有很多這樣的現象,她媽就是其中一個受害者吧,她的外婆家的人都是比較懦弱良善的人,既然是閨女互換,最起碼兩家閨女都應該待遇差不多吧,但強勢的人和軟弱的人日子是不同的,她姑姑嫁到她外婆家,人家是去當家做主的,一家子圍著她姑姑轉的,總害怕媳婦受委屈,她媽就不同了,他爸總聽她奶奶的話,老是打她媽,打的不行跑回孃家要離婚,她姑姑人家就鬧,意思就是你要跟我哥離婚,我也跟你哥離婚。她外婆就得勸她媽:“你看,你離了,你哥就沒媳婦了,咱們家就沒法活了。”沒人做主,她媽媽只能在回到那個家,連生了兩個閨女,她媽的待遇是越來越差,三天兩頭吵架,打架。她媽肯定是被打的那一方呀,好不容易生了個兒子,孩子們也大了些,捱打的日子沒有那麼頻繁了,但也是時有發生的。有一回真的被打的挺重的,那時候我都有記憶了,她媽在我家哭,眼睛黑青的,說是要離婚。結果回家了,又被她外婆勸回來了:“你要離了,你嫂子也離,你想看著你的侄兒侄女沒媽嗎?讓你的孩子受沒媽的苦嗎?”她媽媽又心軟了,不為哥哥的孩子,也得為自己生的三個孩子呀!就那麼二三十年一直忍的,忍到孩子們大了,最小的兒子也娶過媳婦,生了孩子,照顧了媳婦的月子,孫子帶到上學前班了,她提了離婚,開始孩子們也不同意,但這回她鐵了心,必須離,你們不同意我就死了也要離這個婚。後來沒法,就離了。現在她雖然上了年紀,一輩子農村婦女也沒有什麼多的收入,但她活的挺開心!
昨天和她看了《你好,李煥英》,她說她看完當時就把那些所有的想法都放棄了,所以才和我說起這個事來。
“打我有記憶起,媽媽就是個中年婦女的樣子,所以我總忘記媽媽曾經也是個花季少女。”她不捨得吃,她不捨得穿,她只希望我健健康康的。而我們又為什麼要去苛求媽媽需要怎樣做的,只要媽媽能健健康康的,在我們叫媽時能答應一聲,我覺得這就很幸福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