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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付春

過了年走親戚,這也是過年的一項“程式”。走親訪友所帶的禮物,這麼多年來也都與時俱進了。

為啥我說“所帶的禮物”而不是“所送的禮物”呢?這是因為七十年代初期,人們走親戚時所帶的禮物是不能都留下的。尤其盛禮物的菜籃子最上一層,放的一包果子(其實是點心,即糕點),人們會用這一包果子走完所有的親戚,那是不能留下的,往往還會蓋上一塊年前新買的花毛巾。

點心下面就是藕盒子、菜饃饃、棗窩窩,還有一種水果——酒棗。當時的交通工具大多是步行,也有趕著毛驢車,稍微日子過得好一點的會騎一輛二手或三手的破舊腳踏車。

據老人講,七十年代以前,人們的生活水平很差,每年變化不大。一直到了七八年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以後,人們的生活水平有了顯著的提高。過年後走親戚所備的年禮“升級”很快,先是點心能留下了,由一包變成兩包,菜饃饃、棗窩窩退出了“歷史舞臺”,換成了一包掛麵或者一斤油條(魯西北叫香油果子,原本不是香油炸的)。

我清晰地記得那一包包果子,商家用黃色的紙包好,再用頭頂上懸掛在盒子裡的紙捻繩子,拉下一段,把點心紮成十字槓。十字槓下塞一片紅紙,顯示喜慶,也有人為了過年走親戚,提前買上四斤點心,讓商店老闆給打成五包,也就當做五斤來用,串一家留一斤,顯得異常大方,也賺足了面子。

到了親戚家的招待,也會給賓客長臉:拔開玉米芯做瓶塞的散白酒,倒上一壺放到溫水裡熱一下,盛在賓客面前的酒盅裡,趁熱喝。

菜,一定得是雙數,一般是四個、六個,最美是八個,象徵“發財”之意。

一疊花生米,裡面摻有青大豆,要比花生米便宜許多;一盤兒豆腐皮兒,裡面摻有很多蔥或者芫荽,青菜便宜,許多是自己種的;一盤炸合子,有藕合、炸魚、香椿和丸子。等酒過“三尋”,菜會上“五味”,端上來一碗豬肉,其實,只是碗的表皮上有幾片很薄的肉片,下面是白菜或者蘿蔔。雖然年年有魚,大吉大利,可招待客人時若有雞有魚,那一定是大戶人家招待貴賓,也是酒桌上的最後一道菜,也絕對不會讓你吃個夠。就像今天你去串門,等到酒席馬上要結束,主人拿出一瓶茅臺,讓客人只能嘗一盅,我認為道理是一樣的。

到了上世紀八十年代後期到九十年代中期,過年的節禮除了兩包果子外,還會有麥乳精,罐頭,外加一瓶瓶裝酒,再就是帶上兩盒“振華”或“紅專”牌香菸。交通工具也就腳踏車普及了,也有人提前過渡到了摩托車。

自從八十年代開始,年禮升級的週期逐漸在縮短。人們送年禮升級到酒兩瓶或一箱,扒雞替代了糕點。尤其是廣告語“送禮就送腦白金”,我也沒見誰走親串門送腦白金的,不是沒有送的,那是我沒見,還有送黃金的呢,那可能是一種交易。

再後來到今天,送禮還是送現金,要不就是發紅包。所帶的禮物品樣繁多,五花八門,我就不再贅述。給老人送現金最實惠,他想吃什麼自己買,現在超市什麼都能買到,你送了一大堆東西他消費不了,要不浪費,要不吃壞肚子,要不有的不和胃口或者根本不能食用。

我的觀點是:禮物和現金並用,我每年兩節去看望舅舅時就是這樣的。只送禮品,他不一定都喜歡;只送現金失去了年禮的意義,好像親友之間只是錢的關係。

年禮的變遷說明時代的發展。不管怎麼樣,扒雞得有,酒煙雖有害健康,但也圖個吉利,酒依舊不可少也。送禮要送健康,牛年送茶是時尚。

主編:筆墨舒捲

達州廣播電視報(達州新報)《鳳凰樓》副刊選稿基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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