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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:

感情的事情有時候真的很難說得清楚,但是既然沒有了感情,日子難以相處,那分開也是好的。但如果一次又一次地傷害對方,卻還不放手要繼續傷害對方,那就是可恨之人了。

吳大叔,46歲

吳大叔和吳嫂結婚二十多年了,從一無所有到今天的有房有車,孩子有出息,都是兩人從擺攤開始共同奮鬥的成果。雖然日子不算大富大貴,但也算富裕了。

孩子大了,兩人便把門店生意交給了孩子,兩人也過起了享福的日子。說是退下來,其實吳大叔想著年紀還不算大,也還可以再努力一下,所以經常也會跟幾個之前的合作伙伴在外面弄點別的生意。

生意場上的喝酒玩樂在所難免,開始吳嫂也覺得正常,沒說什麼。但在一次次看到吳大叔在外面和別的女人玩樂喝酒,甚至舉止親密,吳嫂就有點難接受了。

但是吳大叔卻說自己這個年紀了,就只是出去玩樂,不會做對不起吳嫂的事。

的確吳大叔每次去哪裡都會跟吳嫂說,晚上也不會說到半夜三更才回家。但是每次吳大叔回來,身上都會有各種女人的味道,雖說即使吳大叔沒有做對不起吳嫂的事,但是想著自己的老公每天和別的女人玩在一起,還是很難接受。

當孩子也看不下說吳大叔的時候,他還只是理直氣壯地說:我又不是天天出去玩,而且我也不會和你媽媽離婚,這個家還是要的,只是因為平時太閒,偶爾要出去玩樂,這是必須的。

在孩子和吳嫂勸說下,吳大叔仍然堅持經常出去玩,吳嫂便搬到其他房間,和吳大叔開始了分居的日子,而吳大叔卻一直以為吳嫂到了更年期不予理會,以為吳嫂氣氣就會自己好的。但在吳嫂看來,他們的夫妻關係早就破裂了,跟已經離婚並沒有太大區別。

結束語:

夫妻之間的關係,不是說沒有做過分的事就可以了,兩個人在一起,總要放棄一些,你想玩樂,那你就一個人,你怎麼玩都沒人管。但如果你想要家庭,你就應該遠離會傷害家人的玩樂事情。生活有舍有得,又想要家庭美滿,又想在外無所顧忌花天酒地,不可能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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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評論
  •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,丈夫一次比一次狠,這次更是骨裂三根
  • 有沒有婚姻中一直忍耐忍耐再忍耐的,超過十年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