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語云:“父母之愛子,為之計深遠”。一個生命來到世界上,絕不是因為父母一時高興或任性而為,我們需要為孩子的成長成才負責。
01、
五年前,我和前妻決定離婚,我們都明白彼此早已沒了感情,但我們都無法割捨對孩子的愛。
最終,前妻因為經濟狀況不得不放棄孩子的扶養權,而我答應他一定會照顧好兒子。
自從離婚後,我一直在外忙著賺錢,兒子便留在家裡由奶奶照顧。我從孩子的眼神中能看到他的不快樂,所以只有在金錢上彌補他,但這樣做的後果可想而知。
孩子越來越頑皮,不愛學習不服管教,只要是想要的東西,我們就必須要滿足他,否則大哭大鬧情緒激動。
於是,大家勸我說,孩子需要媽媽,你不如給孩子找個媽媽吧。
02、
也許,有爸爸媽媽的家才是完整的家,打光棍的日子確實很煎熬。
於是,便在別人的介紹下,我和現在的老婆步入婚姻。
老婆與前夫是因為不會生育,最終被婆婆趕出家門。
當時,我兒子已經5歲了,即使再婚也不考慮生孩的問題,心想這樣最好。既然她不會生,而我也不想生,於是,我們很快就結婚了。
誰知,婚後不到半年老婆就懷孕了,雖然我心中並不太歡喜,但看著老婆每天高興的樣子,心想她從未生過孩子,確實渴望有一個自己的孩子,就這樣我們的女兒出生了。
03、
自從女兒出生後,老婆就推脫說照顧不了兩個孩子,於是兒子就被送回農村老家。甚至今年過年時,兒子也是和爸媽在老家過得年,而我們一家三口在縣城過的。
我知道自己當初的選擇,已經徹底傷害了兒子,心裡總覺得對不住他。想著一兒一女,老婆應該知足了。
誰知前幾天她告訴我,她又懷孕了,已經有三個月了,而且偷偷去看了性別這一胎是男孩。
我一聽心裡很亂,今年我已經40歲了,一個月五千元死工資,老婆全職在家,如今還在租房子住。
這樣的情況,怎麼還敢生三胎?並且還是兩個兒子。等到老二結婚時,我都快七十歲了,又有何能力給他買房買車攢彩禮。
我把所有的道理都講給老婆聽,但她壓根不聽,堅決要不孩子生下來。雖然知道孕婦不能生氣,但昨天我們還是吵了一架,最後我說要生的話咱們就離婚。
生孩子從來都不是小事,雖然孩子在媽媽肚子里長大,但夫妻倆也要商量妥當再備孕。養育孩子並不容易,希望每個孩子都能得到父母全心全意的疼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