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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可憐之人,必有可恨之處”:這兩種可憐人,不值得同情,也不值得幫助,要遠離。

一、道德綁架的“可憐人”

遭遇不幸的人,或者處境艱難的人,的確是值得可憐的,但如果把不幸的遭遇和自身的艱難當成道德綁架的資本,肆意地去要求別人,那這樣的可憐人,就是不值得同情和幫助的。

玲玲有一個叫阿美的同事,是一個小氣且喜歡佔人便宜的人。有一次,阿美遭遇不幸,她的父親得了一場重病,不過,因為她的父親有醫療保險,家庭本身的經濟狀況也不算差,所以,事情還算應對得來。

然而,讓人萬萬沒有想到的是,阿美在父親進醫院後,竟然在第一時間把這個訊息發到了公司的同事圈裡,求同事們給她捐款,而且,為此還和很多同事私聊。如此賣慘,又的確有可憐之處,所以,很多善良的同事,都多多少少地給她捐了一些錢。

不過,在問到玲玲時,阿美卻遭到了拒絕。玲玲對於阿美父親的病情表示同情,也給予誠摯的祝福,但表示自己經濟緊張,實在幫不上忙,不管阿美怎麼賣慘,她都是不願意幫忙。阿美惱羞成怒,於是就在同事群裡開罵:“你怎麼這麼冷漠,你就不想你父親萬一得病了會怎麼樣……”玲玲也沒有慣著她,開懟道:“你家裡經濟條件並不差,又有保險,完全有能力負擔病情,可卻找大家捐款,這是讓別人幫你盡孝嗎?”

的確,可憐並不是道德綁架的資本,同不同情,幫不幫忙,都是別人的自由和權利,沒有任何人可以強迫。

二、得寸進尺的“可憐人”

有這樣一個古老的故事,說是在很久以前,有兩家鄰居,一家富裕,一家貧窮,兩家關係不算親近,但也不是太過疏遠。

某年,因為遭遇災害天氣,莊稼顆粒無收,窮的一家人因為沒有存糧,生計艱難,眼看都快要活不下去了,於是向富裕的一家尋求幫助。富裕的一家人有不少存糧,覺得兩家人畢竟是鄰居,不幫忙也不太好,於是就送了一升米給窮的一家人救急。

窮的一家人專門前往表達謝意,同時又表示,一升米只勉強夠吃,但明年的種子問題卻還是解決不了,富裕的一家想著幫忙幫到底,於是又慷慨地多送了一斗米。

然而,窮的一家人看到富裕的一家這麼好說話,非但沒有領情和感恩,反而得寸進尺,向周圍人抱怨說:“他們那麼富裕,為啥才給這麼點米,就不能多送一點,再給我們一點錢救急嗎,真是為富不仁啊!”

這話很快就傳到了富裕的一家,人家自然很生氣,就這樣,原本關係不算疏遠的兩家鄰居就此徹底成了仇人,這就是“升米恩,鬥米仇”的典故。

一個人不管有多麼的可憐,如果不懂得感恩,反而是得寸進尺,把別人的幫助看成是天經地義,甚至對別人奢求得更多,那麼,這樣的可憐人,就是不值得同情的,更是不值得幫助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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