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過完年,帶男朋友見了我的父母。本來是個高高興興的日子。可是,期間談到彩禮問題,他就陰著臉,很不耐煩的樣子。因為我從來沒見過他這個樣子。我問他怎麼了,他也不說。
他家是四川,兄妹三個,他是老二,我家是安徽的,因為我是家裡的獨女。所以我家裡的要求是首付一套我們老家市裡的房子,18萬左右,彩禮再隨便給個幾萬,意思一下就行了(並不是讓他做上門女婿)。平時過年的都可以去他那四川過年。
本來覺得要求也不高,因為我們這邊彩禮都是三十萬的,但是男朋友跟他家裡人說了,他家裡人就是不同意,還讓他問我同不同意遠嫁,不同意就分手。我很鬱悶,我們談了幾年了,我真的不想分手。
我讓男朋友再去爭取一下,好好商量,他就直接說,彩禮最多能給十萬。
我說可以等他兩年,再努力掙點錢。我們一起掙都可以。可是他說他不想浪了,想要有個溫暖的家!現在就想結婚。這可怎麼辦,我沒法向我父母說啊?養兒方知父母恩,可是我是家裡的獨苗苗啊!
難道就這樣因為彩禮的事情分手嗎?我也不忍心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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