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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結婚到現在有5年了,老公自己掙錢自己花。

不養妻子也就算了,我自己上班有工資,但是他連孩子也不養。即使把他往好了想,十分力,他算起來也就只能夠一分吧,剩下九分都是我出的。孩子4週歲,他就有4年沒有養過孩子。

剛結婚沒多久,我就發現他自己掙錢自己花,沒想過我。那時我已經辭職了,還懷孕了,但是我太單純了。一是我對他報有期望,總覺得他不成熟,後面會慢慢成長起來的。二是,剛結婚半年就離婚,我沒有勇氣。三是,肚子裡的總是條命。所以日子就這樣過了下來,可是後來並沒有好轉。

轉眼,至今已有5年了,他還是以前的他,我卻不在是以前的我。我的兒女心重,捨不得孩子,但是他一次次的這樣,我也受不了了。剛過完年,又和他吵了,鬧了,現在準備和他AA制,我不要他養,孩子和家庭共同開支他出一半就好。他也答應了,希望他能做到。如果做不到,那就只能離婚了,就是放不下孩子。

離婚的話,我也想好了,撫養權歸他,但是14週歲前由我帶著,我在他家附近租房,孩子還在那片區域上學、生活。他該承擔的撫養費他必須承擔,若承擔不了,撫養權歸我。不同意就打官司,也只能這樣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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