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前同居對傳統家庭出生的女方有壓力,男方無所謂。我跟老婆婚前同居兩年後結婚,我認為我可以勉強一答。
由於結婚前我28,老婆26,均感覺是時候結婚(談個認真的戀愛)了,再加上老婆自己買了房,一個人住,我也不害臊,經常去她家玩。玩著玩著就同居了,自然而然的那種,平時該上班上班,該沒羞沒臊就放飛自我,你懂的。
由於先前沒有知會岳母這件事,有次她來老婆的房子裡打掃衛生髮現了我的痕跡,遂大怒,說話很重,甚至說老婆大人“不自重”,老婆受了自己母親的氣,那我顯然就要受老婆的氣……此處不是重點,就不談了……重點是,同居,哪怕男女雙方都可以接受,老一輩人稍微傳統思想牢固一點的,都很難接受,女方在被家人知道未婚先同居時是會遭受很大的壓力的,同理,女方母親的朋友圈知道女兒未婚同居後,也會很難做人,遭受別人指指點點。
同居並不是一個非常值得提出來說的要素。所謂看清一個人的習慣,從細節看內心等等,均可以找到其他方法測試,比如長達七天或以上的旅遊、比如平時生活的交流,比如兩人都找不到話題時兩人之間的默契,比如激烈吵架後相互理解的嘗試,比如雙方父母意見相左時男女雙方如何斡旋化解。總之,同居只是一個能快速瞭解那些問題的方式,但不是唯一方式。
因為不同居而跟你分手,跟覺得你矮,你不懂風情,你花錢太厲害,你公主病等等理由並無本質不同。
也許,他真正跟你分手的原因只是因為傲慢,因為你拒絕他的這個行為無法滿足他幼稚的心態。當然,這純屬猜測,不要當真。
兩條腿的青蛙難找,兩條腿的男人滿大街都是,何必苦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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