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逢年過節就相親",是我們八零後這一代人的記憶,也是比較美好的回憶。
相親,其實是一個很好的結交異性的渠道,當然說的是以前,不是現在;因為以前不像現在這麼複雜和功利,因為我們那個時候相親就是相親,不談錢不講物,真的是隻談情。
通常都是由信得過的媒人牽頭,把男女雙方約在媒人家裡,男方只需要買點糖果水果或肉類上門就行了,女方就什麼都不用,由家人或朋友陪同就行。
雙方見面之後如果第一印象不錯,就留下一起吃個飯,繼續談或互相交換聯絡方式;如果雙方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第一印象不好,那就背後跟媒人說,隨便找個體面的藉口走人,不管是媒人還是男女雙方都會理解,也都會預設,不會纏著誰不放,這也是“圈內潛規則“,好聚好散。
其實我們那個年代,不管男女,只要不是長得太寒磣的,都有大把結識真異性的機會,這裡用的“真異性”,是因為男女雙方相識大多都是奔著結婚去的,只要對上眼了基本就會在短時間內結婚,絕不拖沓,也不會要求太多什麼彩禮禮金之類,男女雙方家長更看重的其實是小倆口今後的生活是否幸福,其它物質的東西大都只是按照當地的風俗習慣意思一下就行了。
現在想想,那時候的人們是多麼淳樸,只是機會在當時能把握住的就把握住了,錯過的可能就永遠的錯過了。
回想起個人的歷次相親經歷,我只想說:“曾經有幾份真摯的愛情擺在我面前,我沒有珍惜,到現在才後悔莫及,塵世間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此。如果老天再給我一個可以再來一次的機會的話,我會對其中任一個女孩說,我愛你,如果要在這三個字上加一個期限的話,我希望是一輩子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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