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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來信:

和丈夫自由戀愛,目前已經結婚8年。當初和丈夫結婚的時候,公婆就嚴重反對我倆在一起,具體原因:丈夫是公務員,我在私企打工,儘管我比丈夫收入高,但是,不穩定。丈夫當初的想法:只要兩個人相愛就可以了。最終,丈夫堅持和我結婚,公婆也拿丈夫沒辦法。在婚姻行進過程中,婆媳關係還好。

半年前,因為公司經營不善,最終倒閉了。原本以為,我可以憑藉我這些年的工作經驗,很快找到一份合適的工作。事實上,我現在依然失業中,並對自己的工作能力開始懷疑。

然而,這些還不是最糟糕的,最糟糕的事情是:丈夫這時候不願意和我牽手渡過那關,反倒向我提出離婚。丈夫給出的離婚理由:我和曉靜(閨蜜的名字,化名)相愛了。

閨蜜有過短婚史,因為遭她前夫家暴,已經離婚好多年。這些年,覺得曉靜孤單,經常叫她上我家吃飯。有時候,我們說好一起吃飯,但是,因為我公司臨時加班,她會和我丈夫單獨行動。對此,我從來沒有對他們懷疑過。

事實上,那時候,丈夫對曉靜並沒有感覺,現在,之所以選擇和曉靜在一起,兩個原因:1)我失業;2)曉靜是公務員。

雖然有些不甘,但是,也只能接受這個殘酷現實。

面對婚變,我父母曾提議:你可以對他們實名舉報。我反倒覺得沒必要。

離婚手續辦理中,對於未來,很迷茫。

都成年人了,即便是離婚,需要體面,也需要絕對理性。

說三件事:1)感情領域,向來都是新人笑舊人哭;2)你丈夫屬於婚姻過錯方;3)離婚後,生活還要繼續。所以呀,離婚的時候,你可以不選擇禍害,至少,應該讓自己的物質利益最大化。

在這段關係中,你沒有做錯任何事情,所以,你沒有必要為你丈夫的錯誤買單,更沒有必要因為他的錯誤來懲罰自己。

在失業後的這半年間,其實,你也在找工作,只是沒有找到你認知裡較為合適的工作而已,並不代表,在你稍作妥協之後,找不到工作。

人,有依附的時候,或許會有些惰性。就好比,你會覺得,你丈夫還有收入,所以,你就慢慢找一份你滿意的工作。等到離婚之後,你的心態將會發生很大變化:有一個用人單位願意接納你,先賺錢再說。

人活一輩子,大家都希望成為人上人,最終卻發現:我們並沒有挑選工作的資本,更多時候,我們都是被工作選擇著。

整理好心情,一切從頭再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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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,丈夫一次比一次狠,這次更是骨裂三根
  • 老婆天天發脾氣,我忍無可忍活的好累該不該離婚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