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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看到一則新聞:陳女士和江某在同一個城市工作,經人介紹認識。江某很喜歡陳女士,多次追求被拒絕。情人節那天,江某再一次手持鮮花和草莓到陳女士家表白,但陳女士還是拒絕了。惱羞成怒的江某竟然將陳女士殺害並放火後逃逸……

有人說陳女士命不好,也有人說男的看面相非善類,甚至有人說學校要好好教教戀愛價值觀!

當然,也有人怪起了介紹他們認識的人……

真實原因我們不得而知,但可以肯定的是,江某的行為太過極端,大有我得不到的就要毀掉之意!然而等待他的必是法律的嚴懲。

人生在世哪會事事皆如人意?遇事不順心時我們可以透過其他方式宣洩出來,比如極限運動,吶喊,打沙包等。時間是良藥,一段時間過了,自然會好起來。多想想家人,真的沒必要走極端…畢竟很多時候,放棄也是一種美…

不知大家怎麼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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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,丈夫一次比一次狠,這次更是骨裂三根
  • 牛年立什麼flag比較合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