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朋友找了一個女朋友,女方帶一小孩,我朋友原本是有顧慮的,但女孩還是堅持和男孩把結婚證領了,但後面的事情就糟心了,打算去她家辦酒席,結果女方父母說先給她弟弟辦,這事大家心裡都懂,重男輕女的家庭,喜事辦完後就出門了,由於女方有小孩,想著把小孩送到男方家給男方的爸爸媽媽帶著,小孩畢竟要讀書,以後戶口什麼的都比較好辦,帶在身邊又不現實,這時丈母孃就說話不行,好吧,留家裡,一個月打2000的生活費,後來他丈母孃也沒帶又把小孩送她親戚家了,讀了半年的書,中間丈母孃總打電話罵女孩不該和我朋友在一起,動不動就吵起來了,我朋友也不好說話,後來越來越過份,除了吵吵還有咒罵,什麼被車撞死,死外面才好。現在我朋友左右為難,不想傷她女朋友的心,就想著把彩禮打給她媽,按她弟弟給他弟媳婦一樣多的彩禮,酒席也不去辦了,彩禮打過去也沒打算丈母孃返回,也不打算去丈母孃家了,在去就尷尬了,大家有什麼看法,覺得我朋友這樣做對嗎?還是不要在一起的好,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,他丈母孃一家人都喜歡打麻將,並且喜歡打通宵的那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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